医药价格改革今年启动 框架已初步形成

2009-03-19 15:12:32    来源:  作者:

    医药价格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改革中的难点。目前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只占药品品种总数的20%,绝大多数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为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近年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连续多次降低药价,全国累计降价金额超过400亿元,其中广东达50亿元。但是由于药品替代性强,大量处方药游离于政府监管范围之外,市场调节价药品由企业自行定价,虚高价格仍然比较严重,使政府的降价政策效应大打折扣,弱化了降价给老百姓带来的好处。

  医药价格改革今年启动 框架已初步形成

  作为新医改配套实施方案之一,新一轮医药价格机制改革也将于今年启动。本报记者从各方渠道获悉,该改革方案已多次征求各方意见,几经修订后,医药价格机制改革框架已初步形成。

  其中的改革大原则是,药品价格仍实行中央和省两级管理的体制,即药品价格仍在政府“管控”之下;政府制定药品价格以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同时综合考虑供求、创新、合理利润等其他相关因素;政府制定药品价格实行统一定价与区别定价相结合的制度,即可针对符合资格的特定企业进行区别定价。

  与现行价格机制相比,此次改革从原则上看没有太大变化。但据悉,某些细节操作政策会出现较为明显的调整,包括政府药品定价范围、“放开”部分药品定价权,药品加成政策由顺价加价改为等额加价或差别加价等。另外,医疗服务价格体现了三点思路,即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医疗服务分级定价、医用耗材限价。

  不过,包含上述思路的医药价格改革方案内容,最终稿还在进一步修订中。

  价格“管死”?国家基本药物不统一定价

  药品作为特殊产品,近些年来一直处于政府管控之中。但政府管控的范围究竟该多大,即哪些药品需要政府定价,一直是定价部门的首要命题,也是医药行业最为敏感的环节。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