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曙新城中医会馆因重复收费等行为被查处

2025-06-18 16:19:01    来源:宁波市医保局  作者:

医疗保障领域行政处罚决定摘要(宁海医保罚决字〔2025〕第00001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海医保罚决字〔2025〕第000016号
案件名称:宁波海曙新城中医会馆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
被处罚人名称:宁波海曙新城中医会馆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被处罚人于2022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通过超医保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7850.16元。
行政处罚的种类:处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计人民币柒仟捌佰伍拾元壹角陆分。
行政处罚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年5月26日

宁波海曙新城中医会馆的注册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宁波海曙新城中医会馆
省份:浙江省
审批机关: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
登记号:78042068-933020317D1222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341号
诊疗科目:内科、外科、皮肤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中医妇科)、儿科专业、骨伤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
级别:未定级
法定代表人:李桂德
主要负责人:贝时英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5/06/06 -至- 202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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