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曙送子鸟医院因乱收费被查处

2025-06-22 15:14:15    来源:宁波市医保局  作者:

医疗保障领域行政处罚决定摘要(宁海医保罚决字〔2025〕第00002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海医保罚决字〔2025〕第000027号
案件名称:宁波海曙送子鸟医院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
被处罚人名称:宁波海曙送子鸟医院
法定代表人姓名:徐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被处罚人于2022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通过超医保支付范围、超频次收费、重复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9937.13元。
行政处罚的种类:处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计人民币玖仟玖佰三拾柒元壹角三分。
行政处罚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年6月18日

宁波海曙送子鸟医院的注册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宁波海曙送子鸟医院
省份:浙江省
审批机关: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
登记号:PDY01155233020316A5182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联丰路141号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级别:二级
法定代表人:徐嘉文
主要负责人:陈国能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4/06/27 -至- 202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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