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口腔医院月湖分院因重复收费等行为被查处

2025-06-18 16:19:40    来源:宁波市医保局  作者:

医疗保障领域行政处罚决定摘要(宁海医保罚决字〔2025〕第00001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海医保罚决字〔2025〕第000015号
案件名称:宁波口腔医院集团有限公司月湖分公司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
被处罚人名称:宁波口腔医院集团有限公司月湖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郭某
主要违法事实:被处罚人于2022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通过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763.55元。
行政处罚的种类:处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计人民币柒佰陆拾三元伍角伍分。
行政处罚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年5月26日

宁波口腔医院月湖分院的注册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宁波口腔医院月湖分院
省份:浙江省
审批机关: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
登记号:33020316A5112MA2H8YH43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93弄1-1号
级别:二级
法定代表人:郭泾
主要负责人:王嘉涵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5/03/10 -至- 2026/11/16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