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领域行政处罚决定摘要(宁海医保罚决字〔2024〕第00001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海医保罚决字〔2024〕第000016号
案件名称:宁波海曙友好医院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
被处罚人名称:宁波海曙友好医院
法定代表人姓名:谢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被处罚人在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期间,通过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36805.43元。
行政处罚的种类:处损失金额1 倍的罚款计人民币壹拾三万陆仟捌佰零伍元肆角三分。
行政处罚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9月29日
宁波海曙友好医院的注册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宁波海曙友好医院
省份:浙江省
审批机关: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
登记号:73697151233020316A1002
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南段458-488号;环城西路南段450-452号1-3层;环城西路南段422-448号2-3层
级别:二级
法定代表人:谢贤顺
主要负责人:相秋平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4/12/31 -至- 2027/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