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价格有规律 老百姓没有发言权

2009-03-08 14:25:04    来源:  作者:

  医患满意关键靠政府投入

  “这个做法的出发点是好的,是民主意识,但是目前情况下要使医患双方、政府都满意,还不到时候。”广东省卫生厅某官员表示,该方式要实施涉及到许多方面,例如保障体系的问题,还有觉悟的问题以及对疾病治疗手段的认识等等,这些都是需要相互沟通的。该官员为此举了两个例子:“比如说做一个CT,做还是不做,目前一般是医生来决定。但医生能否以科学、实事求是的态度来考虑,这是医生的觉悟问题。再比如治疗肝癌,如果平均要花3万元,医院以此定价,但患者说贵了,双方发生争论,那这个谁来仲裁?”

  该官员认为,要达到医患双方满意,关键是政府投入,建设好一个医疗保障网。“有了这个保障网,市民看病有保障,那就不是医生跟患者两方争论,而是政府与医院谈判。政府经过多方意见定出合理的价格,医院认为合理就做。”

  医疗定价应由行业协会负责

  “买猪的连猪肉价格都定不了,患者又怎么可能可以参与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广州某三甲医院医生认为,这个说法缺乏可操作性。该医生解释,一个物品的价格是由生产成本及供求关系来决定的,而在医疗方面,竞争是不完全的。“普通患者不清楚医疗服务的成本;再者不是说价高的东西就一定得降价。”该医生举例,比如原创药,它的价格比较高,如果让患者去限定它,可能造成没人愿意再花心思去搞科研创新。

  该医生还批判了目前的价格听证制度。“说是听证,其实很多都是走过场。例如汽油,对方说7元还是8元,那谈来谈去也就在这里面选,最后选个中间价,根本没意义。”该医生表示,关于医疗服务定价应该交由专业的行业协会来负责,由物价部门牵头,多家医院机构的代表参与,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合理利润。

  如果未让患者参与,是否会发生医疗机构联合抬价呢?对此,该医生表示不用担心,“如果定价存在虚高,那医院为了招揽客人,就会出招打折扣,其他医院也会跟风”。

  谁来监管这些患者代表

  “这简直就是忽悠大家。”广州市某高校教师蔡先生说,“三方协定”的方式有太多不确定因素,难以操作。

  蔡先生表示,医生的水平各不相同,而且谁来做患者代表,谁又来监管这些患者代表。“如果是固定的一群人,那难保他们不会被收买。”蔡先生认为,这种方式也有推卸责任的嫌疑。“是不是让患者参与了,到时价格不合理就不能再说话了。”蔡先生认为,医疗服务价格应由市场决定,政府监管。“最重要的还是建立独立的医疗监管机构,这些监管人员应由百姓决定去留,这样才能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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