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价格政策对医药行业的促进作用

2009-11-26 17:31:09    来源:  作者:

  既然药品价格是由药品的供需决定的,那么用命令或法律来规定药价的高低,就是枉费心机。理由再简单不过:我们既不能“规定”药品的供应,也不能“规定”药品的需求,否则我们早就干脆“规定”全国人民身体健康,谁都不允许生病吃药了。让我们跳出圈外,从战略和战术两个层面,试着分析一下目前宏观调控政策的偏颇,并尝试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

  医药价格政策杠杆促升级

  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1月23日发布《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医药价格改革的近期和长期目标。

  对于该文件的核心思想,有的媒体概括为“提高诊费,降低药价”。这是否意味着医药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会进一步压缩呢?对医药板块究竟是利空还是利好?笔者认为,该文件是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所提及的价格改革问题和政策的集中阐述和梳理,观点鲜明,导向清晰,笔者试图通过对该文件以下几个方面的解读来回答上述问题。

  一是该政策对医药行业整体而言而言绝非利空,而是利好,该政策的出台将促进医药产品和服务价格机制更为合理,行业发展更为健康有序,对价格的结构性调整势在必行。

  二是调低药品价格虽然是主旋律,但本着“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反映供求”的基本原则,价格调整的空间更多是在中间流通环节,即终端零售价,而非药厂出厂价。政府指导价药品流通差价率水平将逐步降低,而对于相当多本身产品定价较低、生产质量较好、研发创新能力较强的生产厂家而言,其产品出厂价格没有太大降低的空间,因而对这样的医药生产企业,合理利润空间不会受到挤压。

  三是用价格杠杆鼓励促进医药生产企业研发创新,该政策在合理审核药品成本基础上,根据药品创新程度,对销售利润实行差别控制。允许创新程度较高的药品在合理期限内保持较高销售利润率,促进企业研制开发创新药品。另外,明确规定了对首先仿制药品的定价优惠措施,鼓励首仿,限制盲目过度仿制,引导仿制药品有序生产和竞争。药价政策调整只会朝着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加有利于增强医药产业整体竞争能力的方向前进。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