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定价应以临床价值为导向 办法就是开放市场

2012-02-17 17:17:26    来源:  作者:

  随着“临床价值”概念的推出,我国药品的定价机制也在悄然发生变化。近期,国务院和发改委先后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其中重点强调了“临床价值”要作为定价考虑的因素之一。“从全球趋势来看,价值定价将取代原来那种由限制企业利润来定价的办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药品价格评审中心主任卢凤霞在8月6日举办的第二届中国医院药学论坛上表示。

  药品定价应倚重临床价值 以保障药物的合理利用

  最近类似《鱼精蛋白全国突然短缺,多地心脏手术停摆》的新闻突然多了起来,为什么大量临床急需的药物会没人供应呢?笔者认为,原因无非是生产这类药物赚不了钱。赚不了钱,赔本的买卖谁肯做?抑或有人愿意做,但又怎么能长期生存下去?讽刺的是,就在有些药物价格过低,不得不退出市场的同时,另外一些药物的价格却畸高,最终零售价甚至达到出厂价的十几倍。这些药物,在目前这种无法打破医生知识垄断的局面下,药价越高越能为医院和医生带来更多的利益,从而诱惑他们去滥用,如大输液、抗生素,他们都是过去被媒体曝光过的。

  那么为什么我们在天天喊药价太低的同时,又天天喊药价过高?原因难道真的是我们管制得不够,必须加强人手,制定更严格的管制办法并严格执行到位吗?恰恰相反。这些年来我们就是一直沿着问题暴露,然后进一步加强管制的道路走过来的,效果大家都看到了,计划经济的手段用在这里从来没有灵过。

  很多有识之士提出,药品定价要倚重临床价值。国家发改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主任卢凤霞在第二届中国医院药学论坛上就表示:“药品定价要以价值为导向。价格是价值的体现,价值来源于使用价值,来源于临床价值。”的确是这样。如果不能在临床上带来100元价格的价值,哪怕这个药是用1000元生产出来的,谁又愿意出100元?

  天天讲合理用药,自然是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技术的条件下,以最经济、最实惠的方法治好我们的疾病。现实中,如果可以用一种药花100元达到某种治疗效果,却因为市场上只允许这种药卖80元无法买到,而必须换成另外一种必须花200元才能达到该种治疗效果的药,能算合理吗?同样,如果处于知识垄断地位的医生,在药品生产商过度营销和利益引诱下,对病人使用了另外一种昂贵的药物,能算合理吗?毫无疑问,合理定价是合理用药的一个重要基础。假如,所有药物的价格均与其临床价值相当,所有100元钱的药均刚好带来100元钱的效益,医生可能厚此薄彼吗?此时恐怕只有根据临床需要选用对其才是最有利的吧?

  然而道理如此简单,我们为什么一直做不到呢?因为有决定权的人,自己并不是利益相关方。目前,我国对大多数药物实行价格管制,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统一限价,但这些部门既不是买方也不是卖方,他们既没有能力弄清楚那些由他们限价的药物的临床价值,也基本上没那样的意愿。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开放市场,由利益相关方公开博弈,让他们从自身利益出发,利用市场自身调节机制,自动产生价格。市场是不停波动不停变化的,新的科学技术不断涌现,新的药物和新的治疗方法不断更新,原辅料、能源、人工等费用时涨时跌,要完全安排好市场供需,且不要说是某个政府机关,就是超级计算机,恐怕也难以胜任。最近得知有关部门准备对短缺药进行定点生产,试问:不赚钱谁去生产?而如果要采取补贴的办法,那么该补贴多少?怎么补贴?既然要补贴为什么不直接涨价?要知道,价格不是仅仅在用药的某一个环节发挥作用,生产、流通、使用的哪一个环节的链条断了或发生问题,都可能会发生问题,导致滥用或较少使用。我看还是交给市场自己决定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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