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路医改 药监局划归卫生部

2008-09-06 12:40:49    来源:  作者:

  新设司局对接医改

  卫生部的“三定”机构改革,对外接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内增设“医疗服务监管司”和“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

  “设立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就是为了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地。”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电话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卫生部新增的内设机构,部分就是和医改任务“对接”。

  毛群安的话,证实了卫生部正在根据长线需要,安排新的卫生政策。也就是说,尽管新医改方案尚未公布,但先期出台的“三定”方案,为未来的医改预制好了“行头”。

  记者从多个渠道反映出来的情况获悉,将要出台的医改核心,基本内容涵盖公共卫生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和国家基本药物4个方面。8月29日在“2008年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暨2008年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再次重申未来新医疗体制改革的“3+1”内容。与此相对应,卫生部针对这四大改革方向,分别有4个相应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局、农村卫生管理司、医疗服务监督司和基本药物司。

  基本药物司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强势进入公众视野。

  “专门的行政部门的成立,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地。”刘国恩说,在此之前,由于政策有条块分割的嫌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建立过程中,一直未能有效运转,原药监局颁布的《国家基本药物》,只是一部指导性目录,“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目录”和“基本药物定点生产制度”,也无法从根本上实现。

  卫生部此次组建了具体的行政部门,通过对500种临床基本用药的遴选,预计一旦铺开,将能满足80%的临床需求,不但如此,专门机构在确定基本药物的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规范使用的同时,还能通过“制度+技术”的手段,实现基本药物的安全、有效、可及和廉价。

  药品定价权留悬念

  围绕医药开展的权力交接和新设部门,与药品的定价权没有关联,但是,新一轮药品降价政策,已随医改的推进而不可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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