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路医改 药监局划归卫生部

2008-09-06 12:40:49    来源:  作者:

  “药品的价格改革,与解决药价虚高、以药养医等问题互为条件。”颜江瑛告诉记者,目前,处方药的定价权还在发改委,非处方药的定价权在地方,但药品定价新政策已经进入国家发改委的讨论议程,重点是讨论药价加成和单独定价。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由于国家无法有效解决“以药养医”问题,政府为了弥补医疗机构的亏损,给予医疗机构15%的顺加价政策,但这一政策逐渐演变成医疗机构和医生获利的最有效途径。举例说,同类的两种药品,价格分别是10元和50元,医院为获取更多利益,一定会采购50元的药品,因为它能给医院带来7.5元的创收,而10元的产品只能给医院带来1.5元的利润。

  除此以外,外资药企由于享有单独定价的权利,其药品的价格往往是国内同类产品的3-5倍。加价的结果,当然由消费者最后买单。

  “发改委重视制定一个硬性的价格标准。”中国医药(600056,股吧)企业竞争力课题组主任、卫生部医改政策制定专家李磊介绍说,所售的药品价格一旦高于这一标准,将不再实行顺加价的方法,而是采取等额加价政策,按一个固定的数额实行加价,以此遏制高价药滥用的情况。针对外资药企的高定价,李磊已联合相关专家向发改委建议,将外资药企的单独定价权缩至3年。

  中国经济体制政策研究会余晖研究员认为,通过行政手段来控制药价,特别是发改委此次考虑的等额加价制度,是一种替代性选择,因为不论是降价还是等额加价政策,最终要看是否有利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如果体制已经理顺,接下来真正需要做的是发改委、卫生部和社保部门让渡各自的利益,联合推进医改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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