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宗喀藏医药文化推广有限公司非法购进药品被查处

2025-12-15 12:21:30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  作者:

行政相对人名称:内蒙古宗喀藏医药文化推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MABU9M****
法定代表人:尕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呼新市监处罚〔2025〕298号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160元;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处罚日期:2025年12月02日
违法事实:当事人从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和第(四)项和第十九条、《内蒙古自治区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二条一般违法(减轻)一档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机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宗喀藏医药文化推广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MABU9ME29Q
企业名称:内蒙古宗喀藏医药文化推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尕藏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07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军区西门商业房北段1-06号

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呼新市监处罚〔2025〕298号

当事人:内蒙古宗喀藏医药文化推广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MABU9M****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军区西门商业房北段1-06号
法定代表人:尕藏
身份证件号码:63212719851005****

我局于2025年10月14日到内蒙古宗喀藏医药文化推广有限公司实地检查,现场在该店左手边货架发现有一盒名为“邦锦交阿丸”的空盒一个,备案号:青药制备字Z20211034001,生产商:青海久美藏药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方:青海久美藏医院,通过查验进货台账有“青海久美藏药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购货单位:内蒙古宗喀藏医门诊,日期:2025年6月21日,产品代码01.165,产品名称:邦锦交阿丸,规格型号:1※14丸/板/盒,数量5,单价17,现场未发现该药品,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该制剂药跨省制剂调剂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备案材料。执法人员制作现场笔录,并由经营者签字确认,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我局予以立案调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办案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局领导批准立案,并将该案件向法制机构进行了备案。2025年10月20日执法人员对内蒙古宗喀藏医药文化推广有限公司负责人制作询问笔录围绕当事人涉嫌从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确定其违法事实。因该药品已使用,本局未对本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6月21日从青海久美藏药药业有限公司购进名为“邦锦交阿丸”的制剂药5盒,备案号:青药制备字Z20211034001,生产商:青海久美藏药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方:青海久美藏医院,通过查验进货台账有“青海久美藏药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购货单位:内蒙古宗喀藏医门诊,日期:2025年6月21日,产品代码01.165,产品名称:邦锦交阿丸,规格型号:1※14丸/板/盒,数量5,单价17,售价是32元,现场未发现该药品,该药品有商品消费明细3张,分别为:2025年7月8日销售2盒;2025年7月17日销售1盒;2025年7月22日销售2盒;共销售5盒,同时提供开具的处方笺3张,通过诊所商品消费明细确认涉案药品货值金额160元,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违法所得”问题的批复(国食药监法[2007]74号):一般情况下,《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的全部经营收入”。故本案中违法所得为160元。当事人无法提供该制剂药跨省制剂调剂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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