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招标乱象
事实上,从2009年各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方案来看,目前大部分省份依然采取2001年以来实施的质量分层评标方式。而由于简单进行网上竞争性比价,已经使得各省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了各种矛盾,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各省参与基本药物招标的制药企业,从投标之始就感受到了价格压力。“虽说综合考虑企业规模、质量、销量等因素,但最后还是拼价格。”上述北京制药企业招标办负责人表示,参与投标的各家企业都把投标价压得很低,最后中标价格甚至低于生产成本。
记者从南方一省卫生厅了解到,当地对参加投标的药品企业设计了一个百分制的循证体系,规定药品质量要素占60分,价格要素占30分,药企的服务和信誉分占10分,而达到60分的企业才能参与竞标。
“很多企业算来算去,发现只有降价才能拿到足够的分数。”当地医药商业协会的会员企业称,比如一些不得不做的普药,企业将中标价格压低到成本价以下,然后用新药利润来弥补,甚至有些企业入围后就改变规格变相提价。
中国医药(12.58,0.01,0.08%)商业协会一位人士表示,价格被压低至逼近成本价,企业可能偷工减料或是减少生产环节,比如省掉蒸馏或是检验步骤,而这种违规操作监管成本很高,不驻厂根本查不出来,由此造成的药效降低或是质量低劣,最后还是由老百姓“埋单”。
不仅如此,有业内人士表示,部分省份的基本药物中标价甚至比当地没有进入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的区县基层招标价格高出很多。而此前也有媒体报道,浙江省海门市卫生局比对了307种国家基本药物中的200多种,发现其省标价格比海门所隶属的嘉兴市平均高出19%,比海门这个县级市高出30%。
据了解,造成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是,在新医改之前,公立医院在省级平台上招标享有15%的药品加成率,药品的总价越高,医院得到的药品加成收入越多,因此这一平台上的药品中标价,远远高于基层的价格。在补偿制度未解决前,医院目前还享有15%的药品加成。
中国医药企业协会会长于明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国家把招标采购的执行权交给了省级政府,但现在的招标采购清一色的是“唯低价是取”,甚至有的省还制定了一些自己的政策,对本省企业有着严重的倾向性。他表示:“中央需要在给省级政府授权的同时授予相同的游戏规则,这样才能实现招标的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