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取消药品加成解决不了药价虚高

2010-05-31 23:18:12    来源:  作者:

  比如,原来看一个病是2000元,药费占60%,医疗服务费占40%,而现在把药费降低下来到占40%,再提高服务收费到60%,市民还是要掏2000元,这仅仅只是费用的构成改变了。

  有调研说,江浙一个百强县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出现9000万的经费缺口,地市一级财政能够提供的补偿只有500万元。这只能说明政府没有积极参与医改,而只是试图对医院的收入构成做一个结构调整,这样的医改能给公众带来什么好处?

  《21世纪》:截至今年2月,全国各级财政已经为医改投入了3902亿元的资金,这些资金投入后效果如何?

  廖新波:医改启动已经一年,我个人没有感受到明显的变化。很多医院也没有感觉到改革已经来了,很多患者也没有感觉到现实好处。

  医改第一年这3902亿的资金据说主要用于城镇居民、新农合医保补助以及支持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为什么3902亿没有见到明显的效果?因为这些钱主要投于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还有一些投入提高医保的覆盖率,但是在启动基本药物制度上,还没有看到有投入,如果这一制度要切实推进,就必须要有投入。

  《21世纪》:公立医院改革16个国家试点地区操作方案4月已经上报至卫生部,据你所了解,哪些地区、哪些措施值得借鉴?

  廖新波:深圳之前已确定为国家级试点,现在广东省初步确定东莞和珠海作为省一级的试点城市。随后将依据国务院的医改文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现在还在等两市上报方案。关于补偿机制等关键还在研究中,细则还没有敲定。

  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系统推进的试点城市,各个城市主要还是局限于医院内部的改良和调整,集中在服务质量、服务安全、临床路径的实施等, 在系统外还没有实现重大突破。

  辽宁鞍山在补偿方面有一些想法,比如政府要在药品“零加价”后补贴医院差价的120%。补贴资金由市、县共同承担,第一年实行5∶5比例,第二年实行4∶6比例,第三年实行3∶7比例。三年后由县(市)区财政自行承担。

  这种补贴思路值得借鉴,至少显示出地方财政在积极地推动医改,一些省市在谈及补贴时都把责任推到下一级财政,鞍山思路提示我们,各级财政可以先合力把补贴机制启动起来,切实推进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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