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属公立医院开展医药分开 取消药品加成

2012-08-15 17:50:45    来源:  作者:

  发改委在2006年《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在加价率基础上的加成收入为药品加成。201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声明公立医院改革将取消药品加成。

  北京医改取消药品15%加成

  取消药品加成 取消挂号费诊疗费 推行法人治理

  北京开啃医改“硬骨头”

  “北京市属公立医院深化改革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局长方来英今天宣布,北京友谊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儿童医院五家试点医院将陆续开展医药分开、取消15%的药品加成,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等试点工作。

  亮点一:取消药品15%加成

  北京友谊医院作为北京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将从7月1日零点开始,正式实施医药分开试点。医院将取消目前的挂号费、诊疗费和15%的药品加成,改为收取医事服务费。

  “医药分开,是公立医院改革的‘硬骨头’。”方来英指出,过去的医疗机构是药品经营型医疗机构,药品收入通常占医院总收入的50%左右,因此取消药品加成,不是简单的药品降价问题,而是改变了整个医院的运行机制。今后医院开药再多也不会产生任何利润,而得靠增加门诊量、提供安全优质服务增加收入。

  方来英表示,医药分开是手段而非目的。医药分开试点方案的设计,更注重怎么通过医药分开等具体操作手段,推动医院内部运行模式和运行机制实现优化变革。建立医事服务费制度,是运用医疗专业服务的特有规律,合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鼓励医生更好地服务病人,减少大处方以及不合理用药。同时,本着“保基本、让绝大多数患者得实惠”的原则,医事服务费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据了解,医保患者每人次个人支付标准为普通门诊2元,副主任医师20元,主任医师40元,知名专家门诊60元;而医保则按每人次40元标准定额支付给医院,前者保障了公众的基本医疗负担不增长或有所下降,后者保证了医院能够正常运行。

  亮点二: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从7月份起,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将相继组建理事会,试点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使权责更清晰、管理更科学。医院理事会将聘用外部理事,特别是要吸收社区居民参加,使医院在重大决策时不仅要考虑医院自身的发展,还要突出如何更好地服务社会,考虑社区居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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