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购药必须注意的四点

2009-06-19 09:43:26    来源:  作者:

  银川药监局提醒:互联网购药须“四看”

  针对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制售假劣药品,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网上购药需谨慎,互联网购药可“四看”确保药品安全。

  一看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验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该证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五年。因此,消费者在网上购药时,首先可索要加盖企业印章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

  二看资格。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不仅要获得信息主管部门的许可,而且还要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后,该网站才具有从事药品交易的资格。

  三看资格证书号码和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或者网站,必须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号码或者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如果是正规企业或者网站,肯定会在显著位置标识,而如果没有标识,消费者应该小心。

  四看销售禁令。向个人消费者网上销售药品的企业,只能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不能向其他企业或者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参与互联网药品交易的医疗机构只能在网上购买药品,不得销售药品。网站如果扩大销售药品范围,消费者须谨慎购买。

  链接:国家药监局发布09年第1期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

  为打击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09年第1期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曝光了标示为“北京中医药研究院新特药研发中心”等25家违法销售药品的网站.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网站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这25家网站通常以某研究机构的名义违法销售声称能够治疗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的药品。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上述违法网站依法移送有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陆续曝光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销售药品网站。
 
  消费者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浏览“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栏目(http://www.sfda.gov.cn/WS01/CL044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药品应尽量选择医院和药店,并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
 
  截至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有资格向个人提供非处方药品交易服务的互联网药品交易网站共1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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