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人保部争议基本医药制度

2008-11-05 10:11:16    来源:  作者:

  业界对基本药物制度内容中的“政府”一词多半理解为卫生行政部门。因此,质疑的声音不断传出。

  “这种模式根本不可行。”10月31日,由顾昕任组长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医改课题组(以下简称体改会医改课题组)发布报告称,政府对生产、招标、配送任何一个过程的监管永远都不可能到位,因为这种思路是假定政府有足够的人力、动力及监管手段,来对几百种乃至更多药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进行监管。现实生活中,这些假定根本不成立。

  当日研讨会上,人保部有关负责人发言时称,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的办法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但要“防止产生垄断”,充分尊重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建立统一规则下公平竞争的药品市场。

  究竟基本药物供应体系该如何建构?医改新方案中除了“定点生产”,还提出了颇有市场色彩的“集中采购”,但“谁来负责集中采购,则是市场和计划的分野。如果规定只能由政府来采购就是计划经济,如果允许所有拥有资金并且有兴趣的机构(包括医保机构和医疗机构)都来采购,那么就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上述人保部研究者称。

  对此,体改会医改课题组总结为,具体操作时可能会出现三条道路。即市场化集中采购模式(多元化采购主体包括医疗机构)、由医保机构实行基本药物的集中采购、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而这三种路径,体改会分别定义为“上、中、下策”。

  “我们没必要再效仿贫困国家,单设基本药物供应体系。”中国药学会课题组成员、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董朝晖称。

  按该课题组对国际社会基本药物制度的研究发现,一些贫困小国如非洲国家,在经济水平低下、医药产业几乎没有、医疗保障制度缺失情况下,国家抽出点财政预算或利用国际救援资金,直接采购基本药物,并免费向公众提供。

  “但目录范围非常小。”董称,这种单设的供应体系主要解决“没能力生产”的问题,而中国医药产业规模庞大,绝大多数基本药物产能过剩,不存在没人生产的问题。并且,与那些贫困的小国相比,我们还具有医疗保障这一制度优势,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初步形成,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应该通过医疗保障制度得到保证。同时,医疗保障制度可以发挥“团购”的规模效应,进行招标采购。

  “当然,医保部门组织招标采购的同时,不应该排斥医疗机构或其他专业机构进行的招标采购。”董表示。

  “第三种道路是‘独木桥’。”体改会课题组其称为“准统购统销”模式,该模式不仅会有损药品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的竞争,而且对医疗体制的改革也没有多大帮助。更加可怕的是这种做法会“大大增加其行政权力和寻租空间”。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