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制度存先天缺陷 药品差比价不能解决药价虚高

2011-12-05 11:50:50    来源:  作者:

  但是,“医药分离”并不仅仅是指将药房从医院中分离出去,禁止医院卖药,从源头上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收入的关系这么简单。对于医院的急诊业务和住院业务来说,医院自备药房显然有其必要性。况且就是许多人所言实行医药分离的美国,也没有禁止医院卖药,其每年医院售药占全部药品零售额的比重也在20%左右。

  “医药分离”的真正含义是指取消医院的垄断性卖药的地方。医改专家朱恒鹏建议,放开处方药零售权,允许社会药店销售处方药;将凡是合法拥有处方药销售权的零售药店和民营医疗机构,均确定为公费医疗和医保定点机构。这一措施可以使社会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直接竞争。

  同时,从长远看,这一措施还要求每个零售药店都配备有受过专业训练的合格药剂师。就像美国的情况一样,药剂师应该有能力帮助患者进行药品替代,在保证疗效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建议患者用低价药(主要是仿制药)替代高价药,以帮助患者节约医药开支。

  放开民营医院的准入限制,同时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医疗卫生体制市场化改革只是完成了医疗服务筹资模式的市场化,政府不再负担主要的筹资任务(以药养医),但医疗市场化却没有真正形成,因为当下90%的医疗卫生资源仍掌握在政府部门和国有机构手里。这也就是为什么会有“看病难且看病贵”、这种与市场经济下价格调整稀缺资源的常识相悖的情况出现。

  所以应该消除进入管制,鼓励民营医院等新兴医疗机构的发展,降低全社会对公立医院的依赖程度,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

  而在取消医院垄断性卖药地位后,必然会出现医院药价下降进而售药收益下降的情况。为保证医疗机构的足额补偿和良性运转,更重要的是实现医疗服务合理定价,因此应该把体现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和服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到比较合理的水平,逐步降低药品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重。

  结语:药品差比价能解决限价药品的“变相涨价”,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问题。解决药价虚高,关键还是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实施“医药分离”,打破医院的垄断性卖药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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