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制度存先天缺陷 药品差比价不能解决药价虚高

2011-12-05 11:50:50    来源:  作者:

  医院是否更愿意进低价药、医生是否更愿意为患者选用低价药,这才是老百姓是否能用上低价药的根本原因。而在中国“以药养医”制度下,医院、医生在选取药品时,往往被利益所绑架。

  药价虚高是一个系统性问题,其中“以药养医”制度是关键

  “以药养医”制度令高价药更容易中标

  在中国,药价虚高是一个系统性问题,这个系统的关键,是“以药养医”制度对价格的影响。药品的价格形成机制中,分为出厂价——招标价——销售价三个关键环节,三个环节中,虚高成分最多的应该属招标价环节,日前央视曾曝光过部分药品招标价与出厂价之间,存在高达二十倍的利差。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根本原因是在于“以药养医”。国家规定,在药品招标价格的基础之上,允许医院“顺价作价”不超过15%,这是国家在医疗投入连年减少的情况下,对“以药养医”的一种默许。

  显然,“顺价作价”之下,招标价格越高,医院所能获得的加成价格就越多,收益也就越大。而中国药品市场的85%为医院采购,医院占据议价优势。所以相对于低价药,价格较高的药品反而比较容易中标。

  医生通过处方权,诱导患者多吃药、吃贵药

  普通患者缺乏专业医疗知识,无法进行自我诊断,而医生因其专业技能,可以根据患者症状开具“处方”,建议患者购买药品或采取特定治疗方案。在“以药养医”分成机制下,医生有往往会利用其信息和专业优势,诱导患者“多吃药”、“吃贵药”,以此增加医院的收入。

  同时,同时对部分药品实行限价招标,即规定一个最高中标价,药企须要在这个价格之下参与招标,有些企业要想盈利就必须“走量”。而现行药品招标制度又是“只定价不定量”,招标价形成之后,有多少医院与药企形成交易、交易量多少,这些都不确定,须要药企二次“公关”。

  这就令医院、医生可以凭借处方权获取“反费”,即俗称的“回扣”。在这种药企中标后必须自跑销路的情况下,反费等公关费用的成本,必然会被加诸于药价中;所以一些政府限价过低、给不起回扣的低价药,在中标之后,往往是退出市场。

  医药分离才是解决药价虚高的根本,同时需要引入民营医院竞争

  应该实施“医药分离”,改革医院垄断性卖药的局面

  “以药养医”是药价虚高、老百姓看病贵的最主要原因,那么改革这一现状就势在必行,具体措施就是实施“医药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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