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警示语】警告: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和包括免疫效应细胞相关性神经毒性综合征在内的神经毒性。·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发生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包括危及生命或致死性反应。根据递增剂量给药方案开始本品治疗,以降低CRS发生的风险。根据严重程度,暂停本品给药直至CRS消退,或永久停药。(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发生神经毒性,包括免疫效应细胞相关性神经毒性综合征(ICANS)以及严重和危及生命的反应。在治疗期间监测患者是否发生神经毒性(包括ICANS)的体征或症状。根据严重程度,暂停本品给药直至神经毒性消退,或永久停药。(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 【产品名称】特立妥单抗注射液
- 【商品名/商标】
泰立珂/TECVAYLI
- 【规格】30mg(3.0ml)
- 【主要成份】活性成份:特立妥单抗。特立妥单抗是一种人源化免疫球蛋白G4-脯氨酸、丙氨酸、丙氨酸(IgG4-PAA)双特异性抗体,靶向B细胞成熟抗原(BCMA)和CD3受体,通过重组DNA技术在哺乳动物细胞系(中国仓鼠卵巢[CHO])中生成。辅料:三水醋酸钠、冰醋酸、蔗糖、聚山梨酯20、EDTA二钠盐二水合物、注射用水。
- 【性状】泰立珂特立妥单抗注射液为无色至淡黄色溶液。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三线治疗(包括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一种免疫调节剂和一种抗CD38单克隆抗体)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基于单臂研究的总体缓解率及缓解持续时间附条件批准上述适应症,本适应症的常规批准将取决于后期确证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的结果。
- 【用法用量】本品应仅通过皮下注射给药,不可静脉输注。应在本品递增剂量给药方案的每次给药前给予治疗前用药。推荐给药方案:本品的推荐给药方案见表1。本品的推荐剂量为0.06mg/kg和0.3mg/kg递增剂量,继以1.5mg/kg每周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在达到缓解至少6个月的患者中,可考虑降低给药频率至1.5mg/kg每2周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根据表1中的递增剂量给药方案给予本品,以降低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由于存在发生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的风险,应指导患者在接受本品递增剂量给药方案内的所有剂量给药后48小时内留在医疗机构附近,并每天监测其体征和症状。在初始治疗或在延迟给药后重新开始治疗时,未遵循推荐剂量或给药方案可能导致与作用机制相关的不良事件(尤其是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增加。请参见表6、表7和表8以根据预先确定的体重范围确定剂量。有关本品延迟给药后重新开始治疗的指南,见[用法用量]。治疗前用药:在本品递增剂量给药方案的每次给药前1-3小时给予以下治疗前用药,以降低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的风险。·皮质类固醇(口服或静脉给予地塞米松16mg)·抗组胺药(口服或静脉给予苯海拉明50mg或等效药物)·退热剂(口服或静脉给予对乙酰氨基酚650mg-1000mg或等效药物)对于以下患者,在本品的后续剂量给药之前,可能需要给予治疗前药物:·由于延迟给药而重复本品递增剂量给药方案的患者。·本品前一次给药后发生CRS的患者。带状疱疹病毒再激活的预防:根据当地机构指南,在开始本品治疗之前,应考虑进行抗病毒性预防治疗,以预防带状疱疹病毒再激活。延迟给药后重新开始本品治疗:如果延迟本品给药,应根据表2中列出的建议重新开始治疗,并相应地恢复治疗方案。根据表2所示给予治疗前用药,并在本品给药后相应地监测患者。剂量调整:请勿跳过本品的递增剂量。不建议降低本品的剂量。可能需要延迟给药来管理与本品有关的毒性。本品给药后出现的不良反应的推荐措施见表3。重度不良反应的管理: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根据临床表现确定CRS(见[注意事项])。评估并治疗其他原因导致的发热、缺氧和低血压。如果怀疑发生CRS,应暂停本品治疗,直至不良反应消退(见表3),并根据表4中的建议进行管理。应酌情给予CRS的支持性治疗(包括但不限于退热剂、静脉补液、血管加压药物、吸氧等)。应考虑进行实验室检查,以监测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血液学参数以及肺、心脏、肾和肝功能。神经毒性:神经毒性(例如,并发或未并发CRS的免疫效应细胞相关性神经毒性综合征[ICANS])的一般管理方法总结见表5。一旦出现包括ICANS在内的神经毒性体征,应考虑进行神经病学评估。应排除其他导致神经系统症状的原因。针对重度或危及生命的神经毒性,应提供重症监护和支持性治疗(见[注意事项])。应按表3所示暂停本品治疗。特殊人群:肝功能损伤:尚未在肝功能损伤患者中开展本品的正式研究。基于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见[临床药理])。肾功能损伤:尚未在肾功能损伤患者中开展本品的正式研究。基于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见[临床药理])。老年人: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见[老年用药]及[临床药理])。儿童:尚无本品用于18周岁以下患者的临床研究资料。给药:严格遵守本章节提供的配制和给药说明非常重要,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30mg(3.0ml)/瓶和153mg(1.7ml)/瓶本品的潜在给药失误。本品仅可通过皮下注射给药。请勿经静脉给予本品。本品应由接受过充分培训的医务人员进行给药,并具备适当的医疗设备管理重度反应,包括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见[注意事项])。30mg(3.0ml)/瓶和153mg(1.7ml)/瓶的本品以即用型注射液的形式提供,给药前无需稀释。不得合并不同浓度的瓶装本品以达到治疗剂量。应采用无菌技术配制和注射本品。本品配制详见纸质说明书。本品给药:·将所需体积的本品注射到腹部皮下组织(首选注射部位)。也可将本品注射到其他部位(例如大腿)的皮下组织。如果需要进行多次注射,则本品注射部位间应至少间隔2cm。·请勿注射到纹身、瘢痕或皮肤发红、青肿、触痛、坚硬或不完整的区域。·应按照当地要求处置所有未使用的药品或废料。
- 【不良反应】在MajesTEC-1(N=191)中对本品的安全性数据进行了评价,该研究包括165例全球关键队列的成人患者和26例中国队列的成人患者,均为接受本品皮下推荐剂量给药方案单药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本品治疗的中位持续时间为8.5个月(范围:0.2个月-24.4个月)。患者中最常见的任何级别的不良反应(≥20%)为低丙种球蛋白血症(77%)、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75%)、中性粒细胞减少症(74%)、贫血(59%)、骨骼肌肉疼痛(52%)、淋巴细胞减少症(43%)、血小板减少症(42%)、上呼吸道感染(40%)、疲乏(40%)、注射部位反应(40%)、腹泻(32%)、感染性肺炎(31%)、白细胞减少症(28%)、COVID-19(26%)、恶心(25%)、发热(25%)、咳嗽(25%)、头痛(24%)、低钾血症(23%)、便秘(21%)和疼痛(21%)。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66%报告了严重不良反应。≥2%的患者报告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感染性肺炎(20%)、COVID-19(20%)、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8%)、脓毒症(6%)、骨骼肌肉疼痛(5%)、发热(4.7%)、急性肾损伤(4.2%)、腹泻(3.7%)、蜂窝织炎(2.1%)、缺氧(2.1%)、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2.1%)、脑病(2.1%)、上呼吸道感染(2.6%)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症(2.1%)。68%的患者因不良反应而暂停本品给药(延迟给药和跳过给药)。最常见的导致暂停给药的不良反应(≥5%)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症(26%)、COVID-19(14%)、感染性肺炎(10%)、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10%)和发热(6%)。1例患者(0.5%)因不良反应(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而降低本品剂量。2例患者(1.0%)因不良反应(均为感染)而永久终止本品治疗。表9总结了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报告的不良反应(详见纸质说明书)。下文按发生频率分类列出临床研究期间观察到的不良反应。频率分类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偶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十分罕见(<1/10000)、未知(无法根据现有数据估算频率)。在每个频率组中,不良反应按频率降序排列。选定不良反应的描述: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在研究MajesTEC-1(N=191)全球关键队列和中国队列中,75%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后报告了CRS。大约三分之一(34%)的患者发生了1起以上的CRS事件。大多数患者在递增剂量1(46%)、递增剂量2(37%)或首次治疗剂量(25%)给药后发生CRS。在本品后续剂量给药后首次发生CRS的患者不足3%。大多数CRS事件为1级(53%)和2级(21%)。3级CRS事件发生率不足1%(0.5%),未发生4级或致死性事件。与CRS相关的最常见(≥3%)体征和症状为发热(75%)、低血压(13%)、缺氧(13%)、寒颤(10%)、窦性心动过速(6.3%)、头痛(5.8%)和肝酶升高(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各3.1%)。神经毒性(包括ICANS):在研究MajesTEC-1(N=191)全球关键队列和中国队列中,17%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报告了神经毒性。大部分神经毒性事件的级别为1级(10%)、2级(6.3%)和4级(0.5%)。最常报告的神经毒性事件为头痛(9.9%)。在接受本品推荐剂量治疗的患者中,有2.6%的患者报告了ICANS。最常报告的ICANS临床表现为意识模糊状态(1.0%)和书写困难(1.0%)。
- 【禁忌】对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存在超敏反应者禁用。
-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中所示数据反映了191例在MajesTEC-1全球关键队列和中国队列中接受本品推荐皮下给药方案单药治疗(除非另有说明)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特征。1.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发生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包括危及生命或致死性反应。本品给药后观察到的CRS事件大多为1级和2级(见[不良反应])。至发生CRS的中位时间为最近一次给药后2天(范围:1天-6天),中位持续时间为2天(范围:1天-9天)。CRS的临床体征和症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发热、寒颤、低血压、心动过速、缺氧、头痛和肝酶升高。可能危及生命的CRS并发症可能包括:心功能不全、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神经毒性、肾和/或肝衰竭和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应根据本品递增剂量给药方案启动治疗,以降低CRS风险(见表1)。初始治疗或在延迟给药后重新开始治疗时,未遵循推荐剂量或给药方案可能导致与作用机制相关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增加。应在本品递增剂量给药方案的每次给药前给予治疗前用药(皮质类固醇、抗组胺药和退热剂),以降低CRS发生风险,并在给药后对患者进行相应监测(见[用法用量])。对于在上一次给药后发生CRS的患者,应在下一次本品给药前给予治疗前用药。如果患者出现CRS的体征或症状,应建议患者立即就医。患者一旦出现CRS体征,应立即评估患者是否需要住院治疗,并按照表4中所示,根据其严重程度开始相应的支持性治疗、托珠单抗治疗和/或皮质类固醇治疗。在MajesTEC-1全球队列和中国队列中,托珠单抗、皮质类固醇以及托珠单抗联合皮质类固醇分别被用于治疗33%、10%和2.1%的CRS事件。CRS期间应避免使用骨髓生长因子,特别是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在CRS消退前,应按表3中所述暂停本品治疗(见[用法用量])。2.神经毒性:接受本品治疗后可能会出现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神经毒性,包括免疫效应细胞相关性神经毒性综合征(ICANS)。神经毒性事件大多为1级和2级(见[不良反应])。ICANS可能与CRS同时发生、在CRS消退后发生或未发生CRS的情况下发生。治疗期间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神经毒性的体征或症状并及时进行治疗。如果患者出现神经毒性的体征或症状,应建议患者立即就医。患者一旦出现神经毒性体征(包括ICANS),应立即对患者进行评估,并按照表5中所示,根据其严重程度开始相应的治疗(见[用法用量])。在发生ICANS或其他神经毒性时应按表3中所述暂停本品治疗,并根据表5中的建议对不良反应进行管理。3.感染:已有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报告重度、危及生命或致死性的感染(见[不良反应])。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过新发病毒感染或再激活的病毒感染。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应监测患者是否发生感染体征和症状,并进行适当治疗。应根据当地机构指南进行预防性抗微生物治疗。应按表3中所述暂停本品治疗(见[用法用量])。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也报告了进行性多灶性脑白质病(PML),该风险可能致死。应监测任何新发神经病学体征或症状或者既存神经病学体征或症状的变化。如果怀疑PML,则暂停本品治疗并开始适当的诊断性检查。如果确诊PML,则终止本品治疗。4.乙型肝炎病毒再激活:接受靶向B细胞的药物治疗的患者可能会发生乙型肝炎病毒再激活,某些病例中会导致暴发性肝炎、肝衰竭和死亡。针对HBV血清学检查呈阳性的患者,应在本品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至少6个月内,监测其是否出现HBV再激活的临床和实验室指征。对于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HBV再激活的患者,应按表3中所述暂停本品治疗,并按照当地机构指南进行管理(见[用法用量])。5.低丙种球蛋白血症:已有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报告低丙种球蛋白血症(见[不良反应])。应在本品治疗期间监测免疫球蛋白水平,并根据当地机构指南进行治疗(包括感染预防措施、抗生素或抗病毒性预防治疗以及免疫球蛋白替代治疗)。6.疫苗:接受本品治疗时,对疫苗的免疫应答可能会降低。尚未研究本品治疗期间或治疗后接种活病毒疫苗的安全性。不建议在治疗开始前至少4周、治疗期间和治疗后至少4周内接种活病毒疫苗。7.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已有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报告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见[不良反应])。应在基线时和治疗期间定期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并按照当地机构指南提供支持性治疗。应监测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是否出现感染体征。应按表3中所述根据严重程度暂停本品治疗(见[用法用量])。8.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由于可能出现ICANS,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存在意识水平下降的风险。患者应在本品递增剂量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治疗完成后48小时内以及在新发任何神经学症状的情况下避免驾驶或操作重型机器或有潜在危险的机器(表1)(见[用法用量])。
- 【药物相互作用】尚未针对本品进行药物相互作用研究。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会引起细胞因子释放,从而抑制CYP450酶。根据基于生理的药代动力学(PBPK)模型,预计从本品的递增剂量给药方案开始至首次治疗剂量给药后7天或发生CRS事件期间的药物间相互作用风险最高。在此期间,应监测正在合并使用治疗指数较窄的CYP450底物药物(例如环孢霉素)的患者的毒性反应或药物浓度。应根据需要调整合并用药的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避孕:应在开始本品治疗前确认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妊娠状态。建议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在本品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5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男性患者在本品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与具有生育力的女性伴侣发生性行为时,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孕妇:尚无妊娠妇女使用本品的数据或评估妊娠中本品风险的动物数据。已知人IgG在妊娠早期可透过胎盘。因此,本品有可能从母亲处转运至发育中的胎儿,尚不能排除本品导致胚胎损害的可能性,应向妊娠女性告知本品对胎儿有潜在风险。不建议将本品用于妊娠女性。本品会引起低丙种球蛋白血症,因此,对于接受过本品治疗的母亲,应考虑评估其新生儿的免疫球蛋白水平。目前尚无本品对人类生育力影响的数据。尚未在动物研究中评价本品对雄性和雌性动物生育力的影响。哺乳期妇女:尚不清楚本品是否会经人或动物的乳汁排泄,或者影响母乳喂养的婴儿或乳汁分泌。由于母乳喂养的婴儿可能发生由本品引发的严重不良反应,因此建议患者在本品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至少5个月内不要哺乳。
- 【老年患者用药】MajesTEC-1全球关键队列和中国队列中有191例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以推荐剂量接受本品治疗,其中49%的患者年龄≥65岁,14%的患者年龄≥75岁。65-74岁患者与年龄较小患者相比,未观察到安全性或有效性的总体差异。75岁或以上的患者数量不足,无法评估安全性或有效性是否存在差异。
- 【儿童用药】尚未确定本品在18周岁以下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
-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特立妥单抗为双特异性T细胞结合抗体,可与T细胞表面表达的CD3受体和多发性骨髓瘤细胞及部分健康B系细胞表面表达的B细胞成熟抗原(BCMA)结合,体外可激活T细胞,引起多种促炎细胞因子释放,并导致多发性骨髓瘤细胞裂解。毒理研究:遗传毒性:本品尚未进行遗传毒性研究。生殖毒性:本品尚未进行生育力、生殖及发育毒性研究。根据药物作用机制,本品可导致胚胎损害。本品可引起T细胞活化和细胞因子释放,免疫活化可能危害妊娠维持。致癌性:本品尚未进行致癌性研究。
- 【药物过量】症状和体征:尚未确定本品的最大耐受剂量。在临床试验中,已采用的剂量高达6mg/kg。治疗:如果出现用药过量,应监测患者的任何不良反应体征或症状,并立即开始适当的对症治疗。
- 【贮藏】2℃-8℃冷藏。置于原包装盒中避光储存。请勿冷冻。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有效期】未开封的药瓶:24个月。配制好的注射器:注射器配制好后应立即给药。如果无法立即给药,则配制好的注射器的使用中储存时间应为在2℃-8℃或环境温度(15℃-30℃)下不超过20小时。如果未使用,则在20小时后丢弃。
- 【生产厂家】美国Patheon Manufacturing Services LLC
- 【代理商】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比利时Janssen-Cilag International NV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J20240025
- 【生产地址】美国5900 Martin Luther King Jr. Hwy, Greenville, NC 27834, USA
- 【药品本位码】86978537000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