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塔奎妥单抗注射液
- 【商品名/商标】
拓立珂/TALVEY
- 【规格】40mg(1.0ml)
- 【主要成份】活性成份:塔奎妥单抗。辅料:依地酸二钠、冰醋酸、聚山梨酯20、醋酸钠、蔗糖、注射用水。
- 【性状】拓立珂塔奎妥单抗注射液为无色至淡黄色溶液。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接受过至少三线治疗(包括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一种免疫调节剂和一种抗CD38抗体)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基于一项单臂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和缓解持续时间结果附条件批准上述适应症,本适应症的常规批准将取决于后期确证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的结果。
- 【用法用量】本品经皮下注射给药。在递增剂量给药期内,应在每次本品给药前给予治疗前用药。剂量-成人(≥18岁):根据表1,按照每周一次或每两周一次的给药方案进行本品皮下给药(详见纸质说明书)。告知患者在本品递增剂量给药期内所有剂量给药后48小时内留在医疗机构附近,并监测患者是否出现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和免疫效应细胞相关性神经毒性综合征(ICANS)的体征和症状。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治疗前用药:在递增剂量给药期内,必须在每次本品给药前1-3小时给予下列治疗前用药,以降低CRS风险。·皮质类固醇(口服或静脉给予地塞米松16mg或等效药物)·抗组胺药(口服或静脉给予苯海拉明50mg或等效药物)·退热剂(口服或静脉给予对乙酰氨基酚650mg-1,000mg或等效药物)对于因延迟给药而重复本品递增剂量给药期内剂量的患者(表2)或发生CRS的患者(表3),在后续给药期间可能需要给予治疗前用药。延迟给药:如果本品的某次给药出现延迟,应根据表2中的建议方案重新开始治疗,并相应恢复每周一次或每两周一次给药。应在重新开始本品治疗前给予治疗前用药,并在本品给药后监测患者(详见纸质说明书)。本品给药:·将所需体积的本品注射到腹部皮下组织(首选注射部位)。也可将本品注射至其他部位(例如大腿)的皮下组织。如需进行多次注射,则本品注射部位之间应至少间隔2cm。·请勿注射到纹身或瘢痕或皮肤发红、青肿、触痛、坚硬或不完整的区域。·应按照当地要求处置所有未使用的药品或废料。其余内容详见纸质说明书。
- 【不良反应】安全性特征总结:在382例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包括43例中国患者)中对本品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价,包括既往接受过T细胞重定向治疗的患者,这些患者按照MonumenTAL-1中的建议给药方案接受本品治疗。本品治疗的中位持续时间为7.3个月(范围:<0.1至32.9个月)。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0%)为CRS、味觉障碍、低丙种球蛋白血症、指甲疾病、贫血、骨骼肌肉疼痛、疲劳、皮肤病变、体重降低、皮疹、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热、口干、淋巴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干燥病、上呼吸道感染、白细胞减少症、腹泻、咳嗽、食欲下降、瘙痒、吞咽困难、COVID-19和疼痛。≥2%的患者报告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脓毒症、COVID-19、细菌性感染、感染性肺炎、病毒感染、中性粒细胞减少、CRS、ICANS、发热和疼痛。导致治疗终止的最常见不良反应为ICANS(1.0%)和体重降低(0.8%)。下文按发生率分类列出临床研究期间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分类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偶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十分罕见(<1/10,000)、未知(无法根据已有数据估算)。在每个发生率分组中,按照发生频率降序排列显示不良反应。其余内容详见纸质说明书。
- 【禁忌】无。
- 【注意事项】1.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发生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包括危及生命或致死性反应(见[不良反应])。CRS的临床体征和症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发热、低血压、寒颤、缺氧、头痛和心动过速。可能危及生命的CRS并发症可能包括心功能不全、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神经毒性、肾和/或肝衰竭和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以递增剂量给药开始本品治疗,且递增剂量给药期内每次本品给药前应给予治疗前用药(皮质类固醇、抗组胺药和退热剂),以降低CRS发生风险。在本品给药后对患者进行相应监测。对于发生CRS的患者,在下一次本品给药前应给予治疗前用药(见[用法用量])。临床研究排除了曾于接受任何T细胞重定向疗法后出现过≥3级CRS的受试者。不能排除在既往接受嵌合抗原受体(CAR)T细胞疗法或其他T细胞连接抗体治疗中出现过重度CRS可能影响使用本品治疗的安全性。应仔细权衡治疗的潜在获益与神经系统事件风险,在将本品用于发生此类事件的患者时应高度谨慎。如果患者出现CRS的体征或症状,应建议患者立即就医。患者一旦出现CRS体征时,应立刻评价患者是否需要住院治疗,并视严重程度开始支持性治疗、托珠单抗和/或皮质类固醇治疗。CRS发生期间应避免使用骨髓生长因子,特别是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应暂停本品治疗,直至CRS消退(见[用法用量])。2.神经毒性,包括免疫效应细胞相关性神经毒性综合征(ICANS):本品治疗后曾有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神经毒性发生,包括ICANS。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后曾有ICANS发生,包括致死性反应(见[不良反应])。ICANS可能与CRS同时发生、在CRS消退后发生或未发生CRS的情况下发生。ICANS的临床体征和症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意识模糊状态、意识水平下降、定向力障碍、嗜睡、困倦和思想迟顿。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神经毒性(包括ICANS)体征和症状,并及时进行治疗。如果患者出现神经毒性(包括ICANS)的体征或症状,应建议其立即就医。患者一旦出现神经毒性(包括ICANS)体征,应立即对患者进行评估,并根据其严重程度提供支持性治疗;视严重程度暂停或永久终止本品治疗,并遵循管理意见(见[用法用量])。3.口腔毒性:接受本品治疗后可能会出现口腔毒性,包括味觉障碍、口干、吞咽困难和口腔黏膜炎(见[不良反应])。74.6%的患者发生了1级或2级事件,1.8%的患者发生了3级事件。监测患者是否存在口腔毒性的体征及症状。如果患者出现口腔毒性的体征或症状,应建议患者就医,并提供支持性治疗。支持性治疗可能包括唾液刺激剂、类固醇漱口水或安排营养学家会诊。暂停本品治疗或考虑下调给药频率(见[用法用量])。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出现明显的体重下降(见[不良反应])。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体重变化。应进一步评估有临床意义的体重下降。4.严重感染:已有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报告严重感染,包括危及生命或致死性的感染(见[不良反应])。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感染体征和症状,并进行适当治疗。根据当地指南进行预防性抗微生物治疗。应按照指征,暂停本品治疗(见[用法用量])。5.血细胞减少症: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了治疗期间的3级或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大多数事件发生在前8-10周。在治疗期间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并根据需要暂停本品治疗(见[用法用量])。6.皮肤反应: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发生了皮疹,包括斑丘疹、红斑和红斑性发疹(见[不良反应])。监测皮疹进展,以便进行早期干预和皮质类固醇治疗。皮疹应采用外用类固醇进行积极治疗,并在早期考虑短期口服类固醇,以降低皮疹进展的风险。7.疫苗:接受本品治疗时,对疫苗的免疫应答可能会降低。尚未研究本品治疗期间或治疗后接种活病毒疫苗的安全性。不建议在治疗开始前至少4周、治疗期间和治疗后至少4周内接种活病毒疫苗。8.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由于可能发生ICANS,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存在意识水平下降的风险(见[注意事项])。建议患者在递增剂量给药期内以及递增剂量给药期完成后48小时内(见[用法用量]),以及新发任何神经病学症状的情况下,应避免驾驶或操作重型机械或有潜在危险的机械(直至症状消退)。
- 【药物相互作用】尚未针对本品进行药物相互作用研究。塔奎妥单抗可引起细胞因子释放,可能抑制细胞色素P450(CYP)酶的活性,可能导致CYP底物暴露量增加。预计从本品逐步递增剂量给药期开始至首次治疗剂量给药后9天以及在CRS期间和之后,发生药物间相互作用的风险最高(见[注意事项])。作为CYP(如CYP2C9、CYP2C19、CYP3A4/5)底物的药品,如果极小的浓度变化可能导致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监测其毒性或浓度。应在必要时调整合并使用的CYP(例如,CYP2C9、CYP2C19、CYP3A4/5)底物药物的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避孕:建议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应在本品开始治疗前确认其妊娠状态。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在本品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男性患者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发生性行为时,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孕妇:尚无可用于评估本品妊娠期用药风险的本品孕妇用药数据或动物数据。已知人IgG在妊娠早期可透过胎盘。因此,塔奎妥单抗有可能从母亲处转运至发育中的胎儿。尚不确定本品对发育中胎儿的影响。根据作用机制,孕妇使用本品可能会导致胚胎损害。应告知妊娠女性本品可能对胎儿有风险。不建议妊娠女性或未采取避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使用本品。生育力:目前尚无有关本品对生育力影响的数据。尚未在动物研究中评价本品对雄性和雌性动物生育力的影响。哺乳期妇女:尚不清楚塔奎妥单抗是否会经人或动物的乳汁排泄,或者影响母乳喂养的婴儿或乳汁分泌。由于尚不清楚本品导致母乳喂养的婴儿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因此建议患者在本品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至少3个月内不要哺乳。
- 【老年患者用药】MonumenTAL-1中有382例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其中37%的患者年龄为65岁至<75岁,15%的患者年龄为≥75岁。65-75岁患者与年龄较小患者相比,未观察到对安全性或有效性有临床意义的差异。塔奎妥单抗在≥75岁患者中的临床数据有限。无需调整剂量(见[临床药理])。
- 【儿童用药】尚未确定本品在18岁以下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
-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塔奎妥单抗是一种人源化T细胞衔接双特异性抗体,可与T细胞表面表达的CD3受体以及多发性骨髓瘤细胞、非恶性浆细胞、健康组织(如皮肤和舌角质化组织中的上皮细胞)表面表达的G蛋白偶联受体C5家族亚型D(GPRC5D)结合。在体外,塔奎妥单抗可活化T细胞,引起促炎细胞因子释放,并导致多发性骨髓瘤细胞的裂解。塔奎妥单抗在多发性骨髓瘤小鼠模型中具有抗肿瘤活性。毒理研究:塔奎妥单抗尚未开展遗传毒性、生殖毒性和致癌性研究。
- 【药物过量】症状和体征:尚未确定本品的最大耐受剂量。在临床试验中,给药剂量最高达1.2mg/kg每两周一次和1.6mg/kg每月一次。治疗:如果用药过量,应监测患者的所有不良反应体征或症状,并立即开始适当的对症治疗。
- 【贮藏】2℃-8℃保存。置于原始包装中避光储存。请勿冷冻。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有效期】未开封的药瓶:24个月。配制好的注射器:注射器配制好后应立即给药。如果无法立即给药,则配制好的注射器在2-8℃冷藏条件下储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之后在15-30℃环境温度下储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如果冷藏储存超过24小时或环境温度下储存超过24小时,则丢弃。如果保存在冰箱中,给药前应将溶液恢复至环境温度。
- 【生产厂家】美国Patheon Manufacturing Services LLC
- 【代理商】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比利时Janssen-Cilag International NV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J20250004
- 【生产地址】美国5900 Martin Luther King Jr. HWY, Greenville, NC 27834, USA
- 【药品本位码】869785370007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