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四级终端在新医改形势下再分天下

2009-06-11 14:32:21    来源:  作者:

  药店:全国共有药店367530家,平均年销售额35.4万元,连锁药店占药店总数35%;

  第三终端:全国共有乡镇卫生院3.7万家,药品平均年销售额140万元;全国村卫生室50万家,药品年平均销售额1.5万元。

  社区:到2010年,全国将修建、改建3700家社区卫生中心与1.1万家社区卫生站,平均来看,每家社区卫生中心药品年销售额为150万元,社区卫生站为50万元。

  笔者认为,医改对四级药品终端会造成如下影响:

  在医院方面,总量继续增长,份额略有下滑,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辐射作用更为明显;县医院发挥农村医疗龙头及“看门人”的作用,份额增长,“新农合”820亿元筹资增量若有40%流向县医院,将带来约250亿元的药品消费增长。县医院药品销售总量增加1倍,单产提高到2000万元/年。

  在零售业方面有利好也有利空,综合来看是平稳增长,但增长速度可能进一步放缓;未来对医保定点资格的竞争将更加激烈;零售药店将受到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差价的冲击,相对来说,大城市零售药店所受冲击会相应较小。

  在第三终端领域,以乡镇卫生院为龙头的第三终端份额增长,“新农合”筹资820亿元增量若有40%将流向第三终端,将带来约250亿元药品消费增长;乡镇卫生院药品销售总量增加50%,单产提高到200万/年。

  在社区方面,社区终端数量与份额均呈现增长,5.6亿元城镇居民(含1亿农民工),假设每人每年在社区看病花费100元,则将带来约280亿元的药品消费增长。

  根据上面的分析,由医改带来的1000亿元药品市场额外增长,其中约250亿元流向县医院,250亿元流向乡镇卫生院,280亿元流向社区,流向零售药店与县级以上医院的不会超过200亿元。

  由此可见,医改带来的药品市场扩容绝对不是一场机会均等的盛宴,怎样才能在这块新增的蛋糕里多分得一份,将是医药行业极为重视的问题。

  链接:8500亿新医改投入拥有良好的分配机制

  通过国家发改委了解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指出,我国将在2009-2011年3年间,各级政府投入8500亿元用于医改的五项重点改革,分别为医保、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公共服务均等化及公立医院改革,从新医改指导意见公布到方案敲定,新医改终于迈入实施操作的进程。

  医药行业分析师郭凡礼指出,新医改投入的8500亿中各方面的分配比例也早有定数,其中,中央和地方的分配比例为4:6;而在供方与需方的比例中,有三分之二是用于需方,三分之一用于供方;在地区的分配上来看,这8500亿则明显向中西部倾斜,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逐步均等化。

  郭凡礼同时表示,对于这8500亿的投入,目前来看只是一个测算数,至于以后每年的实际投入数,则要通过各级政府的相关预算来进行安排,同时还要经过法定的程序予以确认,在未来三年中,这8500亿资金可能在各项支出的结构、比例以及顺序等方面的一些具体的数字还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做一些相应的调整及完善。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分析师郭凡礼指出,政府投入8500亿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保障。但政府光增加投入还远远不够,关键是要转变投入机制,从这8500亿的管理和分配上来看,不仅转变了政府的投入方式,还使资金监管方式得到了改革和创新,有效的促进了医疗卫生体制机制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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