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试点为何不顺利

2009-03-26 11:27:42    来源:  作者:

    可能有的人错误地认为“多点执业”就可以“炒”院长了,其实不然!如果院长觉得你经常不在医院,又没有得到院规的许可,院长还能用你吗?你身在曹营心在汉,你还有机会晋升吗?

    只要对患者、对医生、对医院有利的,都可以采纳试点。

    “以药养医”的终结者

    “以药养医”这一个怪现象的产生,绝不能归结为医生的黑心,而是不当的制度。当医生不能靠医术体面地生存,“以药养医”便应运而生。

    时代周报:公立医疗机构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三个,即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出售利润和政府财政补助。新医改方案将逐步取消15%的药品加成,医院的这部分收入将如何弥补?

    顾昕:首先,“以药养医”的存在是奇怪的现象,可以说是“中国的特色”。其次,这一个怪现象的产生,绝不能归结为医生的黑心,而是不当的制度。当医生不能靠医术体面地生存,“以药养医”便应运而生。正式的游戏规则管制医疗机构药品出售的利润率,即15%的差价,医疗机构显然没有任何动力去关注药品的性价比。很显然,医院药品进价越高,其收入就越高。谁会同“钱”过不去呢?

    根据新医改方案,公立医院不再“以药养医”之后,其药品出售收入损失的补偿途经有三条: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收费、增加政府财政补助。

    具体来看,如果未来3年政府预算卫生支出维持在8500亿元,那么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即便有所增加,也是杯水车薪。因此,第三条补偿途径看起来是一个画饼。

    调整医疗服务收费其实就是调高医疗服务收费。这是正确的,应该这样。但是,如果其他的事情不先搞好,例如不先把全民医保搞起来,先调高医疗服务收费,这在政治上是不可行的。老百姓不高兴了嘛!因此,新医改要考虑具体改革措施的次序问题。

    “增设药事服务费”是不是一个好办法呢?很难说。很多人都表示担心。我注意到,就连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同志都对此“捏了一把汗”。只要医药企业的回扣现象依然存在,设立药事服务费这条堤坝,就不一定可以堵住“以药养医”的制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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