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试点为何不顺利

2009-03-26 11:27:42    来源:  作者:

    医院的管理层,由理事会选聘并且向理事会负责。医院管理者不再是干部,而是职业管理者,自然不会操心其行政级别,而是会真正关心其管理的机构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公立医院走向法人化,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适宜的市场定位。某些公立医院或许会选择集团化的发展道路,在全国各地发展出连锁型的品牌医院;另一些医院或许会选择纵向一体化模式,将其门诊部下沉到社区;还有一些医院或许会向专科发展,以独有的医术来竞争转诊病人;少数医院或许还会同医疗保险机构合作,学习美国式“管理型医疗”的模式,为民众提供从医疗保障、健康关怀到医疗服务等一揽子服务。

    同时,医师成为自由职业者。大家与医疗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医师们的价值,由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来体现。在这样的情形下,医师们多点执业也就合理合法了。当然,具体到医师个人,是否需要多点执业,完全是其与签约机构自由选择的结果。

    时代周报:院长走“职业管理人”的路子,该如何实现?

    廖新波:随着社会的进步,管理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医院的管理也是一样,需要有管理知识的“医家”来管理。事实上,专家治院是伪命题,所谓“内行管理内行”也是一个伪命题。试问一下,是否院士就可以当院长呢?或者院士就一定当院长呢?再说,什么是内行?外科懂得儿科吗?尤其是专业的分工越来细,专家越来越专,当然也有全科“都懂”的“专家”,全科都懂,可能就不是专家了。

    管理是一门科学,而且是很重要的科学,科学的科学!如果,“专家”不努力学习管理知识,深入医院的各个层面去了解问题和解决,或者只是发展自己的专业,不对整个医院的战略和战术进行研究,能把医院搞好吗?当然也可以有像“国家主席”一样的院长,但是具体的管理由专注管理的人去管。

    时代周报:新医改方案可能将探索医师多点执业,并拟定广东为试点省份,如果获批,在广东注册的医生包括香港、澳门的医生将被允许在广东范围内行医。那么,未来广东的医生是否也可以“走穴”香港呢?

    廖新波:未来一定是可以的,关键是这个未来有多长的时间。“多点执业”不是乱执业,是方便资源的合理流动,发挥更大的主观能动性。至于,你是否可以在一个医院行医,还得有用人合同,不然医院能有秩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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