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共同发布《关于稳妥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通知》,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即慢阻肺、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至此,可享受异地就医结算的病种共10种,还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排异治疗。
“门诊慢特病”是指临床诊断和诊疗方案明确,长期依靠门诊治疗维持病情稳定,经认定纳入规定包含的病种范围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门诊用药、检验检查及治疗的一项门诊报销政策,是普通门诊和住院治疗之外的一项医保待遇政策。
参保人只需要按照参保地规定进行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后就可以享受,报销一般参照住院执行。近年来,门慢特在异地就医中的数量不断增加,门慢特不能像住院和门诊一样跨省直接结算是参保人在异地就医中遇到的痛点之一。这次扩大可跨省结算的病种后将惠及更多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