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失事后医药代表会不会事业?

2009-03-21 13:51:51    来源:  作者:

  下游之零售企业篇

  门诊药房要改制

  零售药店要接盘?

  去年10月征求意见稿出来的时候,零售企业们的“意见”很大。因为该稿一下打破了药店零售和医院门诊零售之间的市场平衡。

  广东金康大药房总经理郑浩涛对记者说:“征求意见稿对卫生系统空前扶持,让医药经济体现出更多的调控色彩。”对于这种调控方向,郑浩涛这样的企业老总们十分关注。

  价差抹平的日子将很难过

  据了解,医院门诊药房作为特殊的、具有垄断地位的零售环节,占据了80%以上的药品零售市场份额。此前,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公立医院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

  然而,如果严格新医改按照征求意见稿实施,零售药店和医院门诊药房之间的价差将被抹平甚至“倒挂”。目前的状态是,零售药店的药品价格普遍比医院低20%—30%。在人们对医院“以药养医”致使药价虚高大加抨击时,零售药店也找到了自己的生存空间。但是,如果实施新医改,“零售药店的日子将非常难过。”郑浩涛说,“定点生产,医院门诊药房‘不加成’,药品价钱将会大大降低,届时零售药店和门诊药房的毛利润差将达到25%至30%。”

  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则表示:征求意见稿出台后,老百姓2009年的开店计划缩减了30%,从200多家减至100多家,同时并购的步伐也将有所放缓。

  门诊药房将改制零售药店?

  事情或许又有了转机。

  《21世纪经济报道》称从权威渠道拿到了新医改方案的修改稿。据报道,修改稿中对公立医院改革举措“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有了更新表述,增添了零售药店内容,即“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

  郑浩涛说,门诊药房目前是免税的,修改稿的规定起码使零售药店和门诊药房在政策、法规和税收上处于同一起跑线。此外,修改稿中不再强调国家因素,同时也把‘零差价’分阶段试点实施,时间拉长了,对我们的影响没有那么致命。”

  但他也认为,该修改稿的表述依然很模糊。“这种改制到底是医院把药房改成独立法人的下属企业,还是将药房出租、允许社会资本参与竞争呢?”

  郑浩涛分析,如果是第一种模式,药房是医院投资的下属企业,那么药房和医院必然存在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药房的变化只是在需要申请执照和纳税上,它背靠医院的垄断地位占据着许多优势,零售药店依然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怎么理解门诊药房的垄断优势呢?按照郑的提示,记者走访了广州几家零售药房,得知拿着医生开出的处方来买处方药的消费者很少,且大部分是中小医院开出的。“许多大医院都要求患者办就诊卡,医生开电子处方,如果患者离开医院根本不知道医生给自己开了什么药。”一家药店负责人告诉记者。

  会取消门诊药房吗?

  还有一个更激进的做法是取消门诊药房,医院门诊病人须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药,凭医保卡结算药费。如果是采用这种模式,零售企业将迎来巨大的商机。

  最后一种模式是国际普遍做法,也是不少专家和企业所希望的方式。“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形成药品价格和生产、配送服务。”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连锁药店分会会长王锦霞呼吁,应让社会零售店成为销售、调配的主渠道。

  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金康大药房郑浩涛则指出,患者在有些零售药店买药不能报销,使得其无法和医院药房在同一平台上竞争。“只有把零售药店完全纳入医保体系,才能实现医药市场的公平竞争”郑浩涛说。

  医院办零售药店、出租托管,取消门诊药房,最后到底采用那种模式的“改制”,只有等新医改方案最终揭晓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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