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部分降价后的药品失踪了

2008-12-25 14:03:06    来源:  作者:

    透视

    根本原因在利益博弈

    政府连续几年发出几十次公告给药品降价,可并未从根本上改变药价虚高的基本事实。对此,专家认为,药店竞争只是零售环节极小的一部分,药品零售市场70%的份额是由医院占了。

    据了解,为捅破医院这层“坚冰”,全国各地都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但在这场多头介入的利益博弈中,必然会触及医疗机构、生产企业,甚至其他部门的利益。于是,在一些地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就出现了或多或少的形式上的阳光采购。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药界人士说,负责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各个部门,没有一个是真心“爱”招标的。“价格降=差价少=回扣空间小。”于是,在确定中标药品时,同一个品种,哪一家医院愿意选择利润低的呢?

    除了这些外,政府对一些常用药定价本身的“市场合理性”,也成为一个争议的话题。争议的内容包括:可能由于定价的原则和标准不尽完善,造成政府定价存在药价偏高的不合理现象;由于物价部门与相关企业之间存在着某种信息的不对称,使得厂家报价过高的药品仍然通过价格认证;可能还存在某些行业管理部门为收取高额的管理费,和报价的企业之间形成了某种“默契”等等。

    不管怎样,消费者在药店买不到降价药品,可能与价格管理体制本身存在的问题不无关系。政府平抑药价是好事,然一次次的不尽如人意,是值得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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