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部分降价后的药品失踪了

2008-12-25 14:03:06    来源:  作者:

    其次,药品的限价政策降低了企业的利润空间,药厂往往会对药品重新命名、重新包装、重新添加辅料、重新申请批号,达到重新定价的目的。药品降价的速度肯定是快不过“新药”的上市速度。

    另外,由于“以药养医”的医改模式,医院也不愿进降价药。按照国家对药品招标的规定,在销售过程中,企业是不允许和医院直接接触的。因此,医院的绝大部分药品是由医药公司代理参加招标。为了保证双方的利润空间,医药公司代理的药品并不愿意在社会药店中销售。这就造成,降价速度比不上医院选择用药的变化速度。

    监管

    药监物价说法不一

    就限价药品在市场上看不到的问题,记者分别采访了扬州药监和物价部门。药监部门表示,他们是对药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进行行政和技术质量的监管,无资格干涉价格。但采访中,药监部门工作人员认为:价格不能一味的降,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度,否则会出现以下情况——市场需要某种药,企业不得不生产,或因为利润低,企业只好在质量上“打折”。疗效差了,反而催生所谓的“新药”出炉。于是,限价药买不到,老百姓难享实惠。

    扬州市物价局物价处的邹主任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对三年来国家制定药品最高零售价的政策充满了乐观。他认为:所谓“市场上看不到限价物品”是以偏概全,根据他们检查的情况看,绝大部分限价药品都是能买到的,十种八种没有了,不等于上千种都没有了。

    至于“换装当新药”一说,邹主任认为,经过三年的国家政策和制度的完善,一个生产企业要将一种新药推向市场,是有一个很严格的审查审批过程。而且不是一个部门在监管,轻易“换衣涨价”谈何容易。从实行限价政策三年实践来看,总体效果是好的,只是缺少一些相关配套改革。比如监管体制和医院体制的改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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