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基本药物在北京下线生产

2010-10-29 20:15:56    来源:  作者:

  带“身份证”药物在北京生产下线

  北京市药监局昨透露,全国首批携带“电子身份证”(即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基本药物日前在北京正式生产下线。今后,市民将可通过这个身份证辨别基本药物的真伪。

  药品电子监管码附在产品包装上,类似于其他商品上面的条形码。

  记者了解到,电子监管码如人的身份证一样,具有唯一性。

  有了药品电子监管码,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将利用药品快速筛查技术,发现问题药品,并依托互联网和计算机系统,建立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程动态监管的全国性网络平台,为药品防伪、打假、追溯、召回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记者 汪红)

  链接:什么是药品电子监管码 

  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是对药品实施电子监管,为每件最小销售包装单位的药品赋予的电子标识标签。每件药品的电子监管码唯一,即“一件一码”,好像人的身份证,也就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启用的电子监管码为20位(如图)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标识样本: 电子监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线条与空白以及对应数字字符“码”按照一定的编码规则组合起来的表示一定信息的药品标识符号。“条”与“空”分别由深浅不同,而且满足一定光学对比度要求的两种颜色表示,“条”为深色,“空”为浅色,这种“条”“空”和相对应的字符“码”代表相同的信息,前者供扫描器读识,后者供人直接读识或者通过键盘向计算机输入数据使用。在进行辨识的时候,是用条码阅读机扫描,得到一组反射光信号,此信号经光电转换后变为一组与线条、空白相对应的电子讯号,经解码后还原为相应的文数字,再传入电脑,它的意义是通过在计算机系统的数据库中提取相应的信息而实现的。药品生产企业通过电子监管码将药品的生产、质量等源头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流通企业通过监管码进行进货检查验收并将进货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在销售时将销售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这些数据信息可供消费者进行真假与质量查询,供政府进行执法打假、质量追溯和产品召回管理,供企业了解市场供求情况、渠道销售情况和涉假信息,也可供消费者借助短信、电话、网络以及终端设施等形式查询药品真实性和质量信息,消费者可以获得的信息有: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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