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药品进入公立医院都暴露在阳光下

2010-09-16 22:35:49    来源:  作者:

  湖南公立大医院药品采购实施省统管

  ○12月1日起,大医院所有药品有望从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能从基本上防范“芦笋片”事件的发生

  红网长沙9月1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少龙 实习生 李鸿梅 通讯员 姚家琦 刘龄予)“我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简称公立大医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报价、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本周四,各公立大医院将启动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昨日,省卫生厅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唐凌透露,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系统,将基本上能防范“芦笋片”事件的发生,药品采购的整个流程放在了阳光之下。

  药品进入公立医院都暴露在阳光下

  现在,公立大医院的药品也是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但药品可以由中介代理商提供,这就加大了中间商利益空间,且招标都是各地自行开展,招投标系统也是由中介公司负责,政府监管的成分少。

  目前实行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招标分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两个阶段。该集中招标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全省所有大医院的药品都必须通过这个系统。

  一个药品通过医院到患者手中的程序是这样的:首先,坚持“五个不高于”采购限价原则,即不高于国家指导价、不高于零售药店平均销价等,产生“投标报价指导价格”;药厂根据“投标报价指导价格”报价,报的价格不能高于指导价;然后政府相关部门抽调众多专家进行进价评标(根据进价打分,进价高者得分低,进价低者得分高,最后根据综合评价、得分高低决出中标企业);如果一种药品主要是一家药厂或者2家药厂投标,那么就进行议价谈判(药学专家对不同的企业进行评论和分析)的方式来竞标,秉承“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来确保中标价格低,这些药品中标的价格就挂在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系统,医院自行进行采购。医院的零售价,可实行政府的加成政策,由物价部门审核。这样患者看病的价格就出炉了。

  若中标企业存在暗箱操作、不诚信、不供货等行为,将视情节按程序予以处罚,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几年之内不得参与竞标。唐凌说,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现了“三权分立”,管理权在卫生部门,采购权在发改委,监督权在纪检部门,所有招投标都发生在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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