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4-01-11 10:35:08    来源:国家卫健委  作者:

三、提供优质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

(一)提升儿童重大疾病诊疗和急危重症救治能力。聚焦儿童重大疾病,以专科发展带动儿科重大疾病诊疗能力提升。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探索在国家儿童医学中心或具备条件的儿童专科医院开展针对儿童期重大疾病的成年阶段延续治疗。依托省级、市级和县级医院以及妇幼保健机构推进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完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童24小时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服务,确保院前医疗急救、院间转诊和转运、院内救治有效衔接。健全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在学生假期和季节性疾病高发期,根据儿童医疗服务需求,有效统筹儿科及相关科室医疗资源,合理调配医护人员力量,满足高峰期儿童患者医疗需求。

(二)支持儿科领域前沿技术发展与转化。以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解决出生缺陷、儿童罕见病和重大疾病防治等领域问题。探索医工、医技、医信、医护、医药结合。推动儿童用药、医疗器械等方面“产学研用一体化”。

(三)发挥中医药在保障儿童健康中的特色优势。中医医院儿科应积极优化中医诊疗方案,在门诊设置小儿外治室,有条件的设置儿童中医综合治疗区,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积极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进行干预。

(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推进以家庭为单位的签约服务模式,鼓励各地针对儿童需求设定个性化签约服务包,提升签约感受度和满意度。引导儿童医院或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及妇幼保健机构的儿科医师以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面向儿童开展签约服务,满足辖区儿童健康服务需要。

(五)改善就医感受,提升儿童患者体验。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推行理念友好、环境友好、服务友好。优化儿科医疗服务流程,充分运用新技术提升儿科医疗服务舒适化、智慧化水平。优化设施布局,促进环境符合儿童心理特点、设施符合儿童生理需求、建筑符合儿童安全要求。

(六)加强儿童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推进综合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精神心理科、心理卫生科建设,提升精神专科医院儿童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对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抑郁、焦虑、多动症、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和处置能力。关注躯体疾病患儿心理健康需求,加强人文关怀,提供心理支持。

(七)提供高质量的儿童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服务。探索建立覆盖从出生至成年的完整发育周期的行为发育监测和健康管理体系。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出生缺陷筛查。围绕儿童体格生长监测、心理行为发育评估、眼保健和口腔保健等方面,强化儿童全周期保健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对托育服务机构的保健业务指导,增强学校、幼儿园的儿童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针对儿童时期常见的“小眼镜”“小胖墩”、脊柱侧弯、心理行为异常、贫血、龋齿等健康问题,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加强监测评估,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加强对儿童慢病、肿瘤的早期筛查和健康管理。

四、加强现代化儿科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儿科专业人才培养。根据需求和教学资源情况,合理确定研究生培养规模。加强儿童保健、儿童营养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中医儿科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以师承方式培养中医儿科人才。扩大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加强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儿科相关专业培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配备。重点围绕儿科常见病和多发病规范化诊疗、儿科疑难危重症的早期识别和转诊、儿童慢病管理、儿童保健服务等方面,大力开展儿科、全科等相关专业医护人员培训,提升儿科专业技术水平。开展基层儿童保健人员培训,加强基层儿童保健服务队伍建设。

(二)加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师转岗为儿科医师,加大转岗培训力度,使其系统掌握儿科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转岗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医师,在原专科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儿科执业范围,并纳入相关专业和儿科专业医师定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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