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4-01-11 10:35:08    来源:国家卫健委  作者:

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卫医政发﹝20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药监局: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中西医结合,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儿科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和健康中国建设。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完善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国家、区域、省、市、县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儿科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7人、床位数达到2.50张,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城乡均衡、协同高效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构建高质量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建设高水平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完善以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为引领,省市县级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中医医院儿科、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的高水平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发挥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在全国儿科医学技术发展、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临床研究转化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发挥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在区域内儿科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骨干力量培养、主要疾病临床研究等方面辐射带动作用,满足区域内儿童患者看病就医需要,减少跨区域、跨省就医。省级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加大对本省儿童医疗服务薄弱地区支持力度,缩小地市间、医疗机构间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差距。

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好1所高水平省级儿童医院或综合医院儿科病区,支持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大城市根据需要建设1所儿童医院或综合医院儿科病区。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原则上设置儿科院区,地市级三级综合医院设立儿科病房。统筹考虑县域儿童人口数量,加强县级医院儿科门诊和病房建设。支持省级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儿科病房,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儿科门诊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儿科。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应普遍开设儿科门诊,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应开设儿科病房。发挥中医药在儿科疾病诊疗方面的作用,持续推动中医儿科建设。

(二)依托医联体优化儿童医疗资源配置。网格化布局的紧密型医联体(包括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设置儿科病房,或通过紧密型医联体内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置儿科病房,满足网格内儿童的就医需要。区域内儿童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可根据医联体医疗资源配置情况,跨网格提供服务。加强儿科专科联盟建设,发挥牵头医院的技术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开展儿科远程医疗、远程教学及互联网诊疗,提高儿科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三)强化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加强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科室建设。完善以区县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提高服务可及性。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与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中医医院儿科加强上下联动,促进儿童疾病预防、筛查与诊断治疗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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