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的管理应该按经济规律进行

2010-06-03 22:06:53    来源:  作者:

  药价调控应科学理性:思路须调整 核心在体制

  半个多月来,关于“天价芦笋片”的报道沸沸扬扬,在追踪其产生根源时,众多媒体不断将板子打向物价部门、医疗机构和医生。5月25日,国家发改委终于打破沉默,表示将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药品价格管理,进一步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

  5月28日,卫生部在其网站发布“采取多项措施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消息。针对两部委的反应,有业内人士指出,政府部门应认真研究分析药价虚高的深层次原因,对药品价格管理更应科学理性。

  思路须调整

  发改委严控药价的四项措施包括:对属于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加强市场购销价格调查;对政府指导价药品加强成本审核;建立基本药物动态调整机制;研究改进药品价格管理方法。

  “这意味着新一轮的药品全面降价即将开始,将直接挑战行业生存和药品质量安全的底线。”一位业内人士忧心忡忡地说,根据历史的经验,面对质疑和责备,药价管理的直接反应往往是降价。

  “价格管理应该调整思路,要意识到单纯降低药品价格是无效的,我国药品已经历经24次降价风暴,但是医疗机构药品总支出费用却年年上升,老百姓并没有得到降价的实惠。管理的关键在于改变思路。”上述业内人士强调。

  一家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认为,药品价格虚高频频曝光、长期存在,证明当前价格管控机制失灵。他说:“15%的顺价加价政策维护了医疗机构‘价格越高,用量越大,获利越多’的体系,直接助推药价虚高。”在广东省2008年中标药品销量排名前十的药品中,1.0g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的中标价为40.8/支,而同品名、同规格的上海新先锋市场供货价仅为2.94元/支,差价率高达1261%。

  国家发改委表示,对属于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物价主管部门将加强市场购销价格调查,研究制定牟取暴利的界定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这个标准该怎样定?自主定价产品为单独定价、优质优价品种,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发改委降哪一部分?哪些产品价格确实存在问题,能否真正调查清楚?”浙江一家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这样问道。

  关于成本审核的质疑同样存在。河北华日药业副总经理刘树林表示,对于一些利润较高的独家品种进行成本核算和效价学评价非常有必要,但是,要核实这类品种的生产成本并非易事。“或许涉及企业的专利成本、各种隐性成本等商业机密,有些东西是无法量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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