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检查要点(试行)

2023-09-13 12:12:03    来源:国家药监局  作者:

检查项目:人员与培训
检查要点:6.配备药学技术人员承担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检查内容:1.查看企业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查看学历背景或专业技术证明,检查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情况,询问日常工作流程。2.查看药学技术人员相关培训计划、记录和档案,包括培训材料、考核记录、培训照片等,检查是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培训。3.查看平台是否开展对药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药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等的培训,检查是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培训。4.查看B2C平台配备注册在平台的执业药师情况。
条款依据:第十七条 第一款

检查项目:记录保存
检查要点:10.按照规定保存数据。11.数据记录真实、完整、可追溯。12.为入驻商家自行保存数据提供便利。
检查内容:1.查看平台有无保存药品展示、交易记录与投诉举报等信息。2.查看保存信息的期限是否符合要求(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3.检查平台管理员是否具有对留存信息的修改权限,抽查系统日志内有无信息篡改记录,结合具体检查项目检查数据保存是否符合要求。4.抽查平台保存的信息及相关字段,查看内容是否完整。5.检查平台为入驻商家提供自行保存数据(包括电子交易、处方、在线药学服务等记录)的方式,查看平台数据保存和调取使用制度,抽查数据调取记录。
条款依据:第二十一条

检查项目:合规经营
检查要点:13.入驻商家按照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
检查内容:抽查平台内入驻商家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的行为:1.重点关注B2B平台是否存在零售企业在开展销售活动以及是否存在向不具备合法资质主体销售药品的行为。2.重点关注B2C平台是否存在未取得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含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连锁总部直接向消费者销售药品的行为。3.抽查B2B平台是否严格审核平台内购药单位的资质证照和经营范围,确保购药单位在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内购进药品。
条款依据:第八条 第一款 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

检查项目:合规经营
检查要点:14.入驻商家不得销售禁售品种。
检查内容:抽查平台内入驻商家是否存在销售《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品种以及政策规定不允许网售/零售的其它品种的行为。
条款依据:第八条 第二款 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

检查项目:合规经营
检查要点:15.入驻商家不得存在买赠药品行为。
检查内容:抽查平台内入驻商家是否存在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个人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行为。
条款依据:第八条 第三款

检查项目:亮证亮照
检查要点:16.入驻商家按照规定亮证亮照。
检查内容:1.抽查平台是否督促入驻商家持续公示其药品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信息。2.询问平台对于入驻商家未按要求展示证照信息时,是否采取相关措施并检查处理记录。3.重点关注平台内是否存在已被吊销许可证或证照到期但仍在平台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商家。
条款依据:第十二条

检查项目:亮证亮照
检查要点:17.入驻商家按照规定展示依法配备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等信息。
检查内容:抽查B2C平台内入驻商家信息展示页面,查看是否展示依法配备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等信息。
条款依据:第十二条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