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招标如何操作

2009-08-25 17:57:10    来源:  作者:

  经济观察报:这和目前的药品招标采购有什么不同,会在此之外单独建立一套新的招标体系吗?

  郑宏:今年初,国家六部委出台了药品招标采购的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这些政策是对全口径的药品做出的相应规定。不过我们强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政策要与现行政策衔接,最好能够做到资源共享,各有侧重。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最好是在一个平台下进行。

  经济观察报:这次是以省为单位,为什么没有实行国家统一招标采购?

  郑宏:从基本药物制度设计上,有些部门同志、有些学者就强调作为政府主导的一项制度,应该采取全国“一盘棋”的办法,但是中国这么大,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差异,如果说在中央政府一级运作,把招标采购拿到北京来做,确实不能够适应各地一些实际情况。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将权力)下放给了地方。

  避免“中标死”

  经济观察报: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上会有哪些新的思路?

  郑宏:从大的方面讲,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进行,在机构建设上不搞重复建设,由省级人民机构指定相应机构进行招标采购。同时,要制定相应的细则和管理办法,比如招标选择配送企业,要把配送费用包含在招标采购价格里,统一配送就是为了减少中间环节。

  另外,我们要加强合同的管理和执行力度。过去招标有很大的问题是招品种、没有数量,这样的话,生产企业在执行合同的时候很困惑,出现了“二次招标”,多次招标情况。这次在基本药物招标上要强调合同管理,医疗机构在采购药品时,不光提出品种上的需求,一定要把数量的要求提出来。

  此外,严格履行回款时间,否则的话,一味地让生产企业垫资,也会加重企业的负担,这样就会影响药品的正常生产。而且,加重企业负担,也可能导致恶性循环,增加的生产成本就会加到药品价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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