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广告以小报现身 市民当警惕

2009-06-12 08:17:57    来源:  作者:

  街头小报广告 市民不要轻信

  昨(10)日,记者在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门口看到,不少人正在分发药品或个体医院的广告宣传单,有的以杂志形式、有的以简报形式、有的以报纸形式,一些市民拿到这样的广告后都认真阅读起来?

  没有发行号的“报纸”

  记者看到,广告印刷完全以报纸的形式排版,还写有“总第158期、本期四版”字样,但并没有报纸发行必备的发行号。所谓的“医讯”仅仅有第四版上几篇文章转载了一些关于肿瘤方面的注意事项,其他三版全部只讲了一种药品“紫龙金片”。

  据业内人士透露,药品商请广告公司排版制作这样的广告,其中内容由药品商提供。为增加“权威性”,以报纸的形式排版近年来十分流行,是药品营销的重要手段。

  记者看到,不少市民在街头不会接收此类广告,接收的大多是老人或对该类药品感兴趣的群众。采访中,对广告内容表示将信将疑的占绝大多数,表示相信广告内容并愿意购买试一试的竟也大有人在。

  发现疑点可向12315投诉

  继全国查处一系列虚假药品广告以来,药品广告法律法规也越来越严格。记者将拿到的一些药品印刷品广告向市工商局广告科咨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广告的真实性十分可疑,将责成所属工商所进行调查。她说,广告监督查处分为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例如户外广告属于事前监督,就得先审批再发布,印刷品广告则属于事后监督,采取后续管理方式,若发现已发放的印刷品广告发布的内容违反药品广告法律法规,工商部门将做严肃处理。若不仅是广告内容虚假,广告宣传的药品也属于伪劣药品,市民可向药监局进行举报。市民若对广告宣传的药品持怀疑态度,可到广告宣传的药品销售点所属的工商所直接申请核实该广告是否属实,也可拨打12315请求帮助。

  链接:如何鉴别保健药品真假?

  近年来,假药的制造、销售相当猖獗,为了帮助消费者鉴别保健药品的真假,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选购药品时记住以下几点:1.看批准文号,国家药监局规定,从2003年6月30日后生产的药品实施新的批准文号,废止原批准文号〔×卫药准字〕和〔×卫药健字〕。新批准文号格式是,国药准字+1位拼音字母+8位数字,字母用拼音字头表示药品类别,数字表示批准药品生产的部门、年份及顺序号。而假药往往使用已经被废止的批准文号。2.看生产厂家,根据国家药监局规定,规范药品说明书必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网址等,便于患者联系以辨真假。假药对该类项目的标注内容,往往不全。3.看药品包装,合格药品的外包装质地好、字体和图案清晰、印刷套色精致、色彩均匀、表面光洁、防伪标志亮丽。而假药的外包装,大多质地差、字体和图案印刷粗糙、色彩生硬、防伪标志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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