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有望本周公布 增加医药分开 删除统购统销

2009-03-17 10:17:16    来源:  作者:

  零售药店纳入新医改范畴,缘于相关行业协会的不断呼吁。其中的代表是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要充分发挥社会零售药店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在征求稿公布后,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连锁药店分会会长王锦霞在各种场合重申零售药店的重要性。

  支持王锦霞的理由是,目前34.1万家社会零售药店遍及城乡、有273万员工为百姓提供了购药方便。“大病上医院,小病进药店”已成为社区百姓的普遍选择。零售药店的药品价格普遍比医院低20%-30%。同时,社会药店节省了财政资源,药店没有政府投资。

  “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形成药品价格和生产、配送服务。”王锦霞表示,应该让社会零售药店成为销售、调配的主渠道。

  “发挥零售药店的作用,出现在医改方案的三个地方。”一位参与医改制定的专家表示,零售药店本身处于竞争中,纳入医改方案的药品流通体系,也体现了决策者对竞争机制的重视。

  此次新医改,公立医院如何改革,并未见具体操作政策,将以试点形式进行。对此,修改稿也没有大的改动。但是,在指导性原则上,加入了更多市场要素。

  如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章节中,添加了“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医院。”

  同时,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部分,还增加了“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表述。

  “尽管这些原则在方案里的‘投入机制’章节也提到,但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要求中再次提出,有助于厘清公立医院改革方向。”上述医改专家分析,管办分开意味着无论地方公立医院改革如何试点,首先要去尝试“医院和行政部门脱钩”。

  另据消息人士透露,在如何选择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上,修改稿也进行了调整。即修改稿增添了“医改协调小组制定试点原则和政策框架,统筹协调指导各地试点”。而“在全国选择部分地区或单位开展试点”被删掉。

  “这可能意味着,国家只制定试点原则,具体试点由地方自行选择,可能不单设国家层面的试点。”上述消息人士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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