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药养医暂时难废止 “药房托管”改良再上路

2008-11-06 09:55:05    来源:  作者:

  “灰色大处方”没有了

  对于药房托管的运作模式和优点,郑心进行了详细介绍。

  她告诉记者,过去医院既要负责联系医药公司进药,又要负责交接账目,还要负责人员管理等,而做这些,对医院整体收益却毫无增进,因为国家规定医院药房的药品收入利润最高是15%,严禁超过这条线。如今,药房由烟台瑞康公司负责,医院只是将药品应得利润率,即15%,作为托管费收回,用以补偿医院失去的药品销售收益,维持医院正常运转。除了这些,医院还有别的“收获”,医院药房29名职工的工资等每年需要101万元,如今全部由企业支付,无形中给医院降低了成本。

  关于对患者的影响,郑心表示,药房托管后,医生乱开处方得不到任何好处,再加上医院有关政策的钳制,堵住医生开大处方、吃回扣的可能。而所有的药品都由一家药企采购供应,没有厂商、品种、价格之争,托管公司不愿、不敢、不需促销,在此情形之下药品回扣和临床促销费等也就自然消失了。有利于医疗单位摆脱医药购销不正之风的困扰,这是“分家”以来最为成功的一点。

  再者,药品种类增加了,使得医生、患者的选择余地更大了。

  依旧难解决“看病贵”

  “反正药品价格不比其他医院贵。”对于“药房托管”这个名词,在采访中的一些前来骨伤医院门诊药房购药的市民显然没有太深的认识。在市民孙女士手中的收费单据上有几种药品单价。其中,江苏一家药厂生产的卡托普利片,单价14元,基本与一般药店持平。

  为了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转,15%的药品利润率需要跟托管企业收取,而这15%的利润也最终必然由患者负担。

  对于“医药分家”的合作前景,郑心也表示出明显的遗憾,“主要是没有完全将利润让利于患者,因为实现‘零差率’要有国家投入。”她还分析指出,具体要补多少,也得具体医院具体分析,如果实行一刀切,一些医院的正常运转就会出现问题。 本报记者 张延平

  ■“药品托管”南京模式

  “集中托管”改变游戏规则

  最近几年,南京市卫生系统一直在探索医药购销体系方面的改革,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的“药房托管”和市属三级医疗机构的药品集中托管,正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举措。既要让患者得实惠,又要保证医院的合理收入,还要获得药品生产厂家的支持,南京市为顺利开展“药品集中托管”可谓动足了脑筋。

手机:   汉字数
由客发表于 2008-11-07 17:22:56
托管是个好办法.但是没有监管往往会走型.如果只有一家公司配送价格也是一种垄断.它必须得到一定的利润,并让给医院一部分利润,医院在加价卖给患者.患者的负担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增加了!药房托管弊端太多!!!南京从药房托管走向集中托管确实是个好办法!!!
查看全部评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