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虚假广告需担责 但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3-05-06 14:30:06    来源:  作者:

  在美国,也有明星因为代言食品、药品而载了跟头。

  李薇:有一个例子是美国俄亥俄州一家医药公司研制出了一种药,这个药是针对十二指肠溃疡的,当时他们找了美国的一个明星,叫费德勒尔,费德勒尔也接受了这个代言并且他们就签订了合同。在广告中费德勒尔就撒了一个弥天大谎,就说三年前自己就得了这种球部溃疡的疾病,服用这种药一年以后神奇的康复了。播出不到三个月食品药品管理局有关方面就接到了费德勒女友的举报电话,说费德勒本身就根本没有得过这种病。当时广告的酬金是150万美金,所以收缴了费德勒尔150万美金的广告酬劳,并且还处以5万美金的罚款,而且更严重的是费德勒尔三年之内不得接拍广告。

  澳大利亚:没有对明星代言药品做具体规定

  在澳大利亚,全球华语广播网澳大利亚观察员胡方透露,当地的法律并没有对明星代言食品、药品等做出具体的规定。这是因为,这些产品几乎不出安全问题。

  胡方:澳大利亚明星代言行为并不是很多,相比之下比较活跃的是体育明星,通常这些体育明星会选择1-2样健康食品或者是运动食品来进行代言。比如澳洲的著名游泳好手飞鱼索普就曾经代言过以他的外号命名的新型运动饮料。在澳洲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说如果广告出现虚假行为,明星发展附带相应的责任。这主要因为澳洲的企业特别是有实力进行广告明星代言的大型企业,在产品质量和广告真实性方面往往不会出现纰漏,因此澳洲几乎不会出现明星代言的产品涉及虚假而导致要对明星追责的事情发生。

  在澳大利亚虽然没有虚假代言,但是针对明星代言食品的行为,澳洲的部分社会团体仍有批评的意见。

  胡方:比如说澳洲肥胖政策联盟的资深顾问就认为,很多父母为子女购买食品的时候受产品包装上明星运动员健康微笑的影响,而不认真阅读产品的营养成份就购买了它,并认为这种食品适合自己的子女。而实际上却购买到了错误的食品,甚至是垃圾食品,这种代言间接上也起到一种误导消费者的作用,因此需要警醒。

  网友评论:

  网友“如果你能够幸福的活着”:厂商希望利用明星代言增加产品的知名度,明星希望通过做广告增加收入和扩大影响,很多时候明星并不知道产品的效用,所以在要求厂商注重产品质量的同时,消费者更应该学会理性消费,做到轻信,不迷信、不盲从。

  网友“葵兴革,魏国公”:如果产品质量过硬,那么消费者欢迎,厂家和明星互利双赢,如果产品质量出现的问题厂家和明星肯定名誉受损,财源受阻。我认为光靠罚款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还要想办法更加合理有效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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