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回扣行为触犯国家法律侵害群众利益

2013-01-14 10:53:29    来源:  作者:

  卫生部再发严令 严禁医生收受药品回扣

  针对近期媒体曝光的个别地区医药公司给医生的药品回扣已经形成产业链问题,卫生部日前回应表示,将加强对医院的监管,推进取消“以药补医”的公立医院改革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破除医生收受回扣行为。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在回应中表示,收受药品回扣的行为触犯国家法律,侵害群众利益,卫生部严令禁止这种行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医改要着力解决的问题,目前正在大力推进以取消“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的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和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从根本上破除滋生收受药品回扣行为的土壤。

  “药品流通过程当中的商业贿赂肯定存在,个别地区出现回扣现象说明法规落实不完善,相关部门没有加大监管力度。”对于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的这一判断,多数业内人士均表示赞同,更有知情人士透露,医生收受药品回扣早已不是秘密,给院领导和医生的回扣原本就会被药企计算在药品的成本当中。

  据了解,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此前曾表示,北京今年将全面推广“医药分开”,推进药品和耗材采购、配送方式改革。探索通过医保采购、集团采购和价格谈判机制,使药价逐步回归到合理水平。“这意味着医保部门将参与到药品价格制定的谈判中来。”

  相关新闻:张玉臻:对处方里的腐败 法律监管不应缺失

  市民刘先生在广东省高州市人民医院捡到一个袋子,里面装了好几十张不同的纸片,列了几百种药品的规格和价格。经过记者调查,原来这些纸片记录的是医生开过的药品,包括医生能拿的回扣金额。(1月11日央视《焦点访谈》)

  医生在给病人看病过程中,根据所开药品的种类和数量接受回扣的事情,并不是现在才出现的,早就不是新闻了,社会对这种医生收取红包和接受药品回扣的现象都感到深恶痛绝,也不能容忍,相关部门都制订了一些制度或者法律对这种行为加以约束和惩戒。

  但是从这起事件所暴露出来的情况来看,医生接收回扣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广东省高州市人民医院从院领导、药品采购员、药品调剂师、统方员、直至医生,层层需要打点,每人都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药品回扣。据披露,一种药的出厂价是2.5元,医院采购价变成了19.2元,这其中的价差为16.7元就成为了各方利益。高州市人民医院的一名普通医生一个月正常收入在一万多,还可以收到各个医药代表的回扣5万元。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