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回扣行为触犯国家法律侵害群众利益

2013-01-14 10:53:29    来源:  作者:

  统计显示高州人民医院在病人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药费收入从2010年的2个亿涨到了2011年2亿5,人均门诊药费一年涨了36.6%,住院药费更涨了49.68%。但这正是国家为减轻群众负担,每年都在降药价的时候。

  我们很难想象一边老百姓因为药贵看不起病,而另一边医生却为了收受药品回扣多开药,开大处方,公众在情感上很难接受医生的回扣是出自于广大病人身上。国家花大力气为了保证百姓人人能够买得起药,看得起病,采取多种措施使药品经过多轮的连续降价,还有每年财政都以巨资的投入,这些保广大老百姓的健康和性命的钱,最终却都流进了医院的一些个人口袋里。

  “医院控制,医生收回扣不许超过25%。”,医药代表的话表明医院领导对这种事情不但是知情者,而且还是参与者。一些人对利益的追求已经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自己有一份高收入和稳定的工作还不满足,眼里除了钱,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治病救人的职业道德恐怕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监管制度的空转和法律的无力?原因也许是多方面的。但是,主要责任和问题还是在医院。对这种医生收受回扣的事情不但没有制止,还参与进来,医院的管理者没有尽到管理的责任,让制度和规则的制定者变成了破坏者,规章制度成了虚设,以至于这种现象愈演愈烈。还有其卫生主管部门也负有一定责任,我们不知道他们是如何进行监管的。

  药价高、看病贵是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在教育和各种整改措施无效的情况下,为了斩断在医药购销体系中存在的一系列利益链条,法律不应该成为旁观者,就应该站出来发挥作用了。对那些在医院里出现的收受回扣的,该开除的开除,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法办,还社会和广大患者一个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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