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假药的利润胜似贩毒却无贩毒的风险

2012-08-14 17:18:58    来源:  作者:

  今年7月25日,公安部调集各地1.8万多名警力,彻底铲除了一批盘踞一方、为害多地的假药犯罪团伙。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高峰表示:假药犯罪的受害对象是各个层面,各个层次也是各个地区的,既有危重病人也有日常的病患,也有急性病也有慢性病,也有靠这种保健品滋补品等等。侵害对象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由于利益的驱使,假药犯罪远未根除,犯罪手法也出现了隐蔽性、欺骗性更强等新特点。假药犯罪成本非常低,但是利润非常高,因此诱使了一大批犯罪分子从事伤天害理的犯罪活动。目前,假药犯罪高发的势头已经得到了初步的遏制。但是我们发现这个地下产业链条还有死灰复燃、继续蔓延的现象。所以我们又在今年组织了725的集中打击行动,取得了预期的战果。对于假药犯罪案件,公安部门将坚持不论大案、小案都一律依法立案侦查,同时他也提醒广大患者,要到正规医院、药店购买药品,如果发现假药要及时投诉举报。

  制假药为何“有贩毒的利润,无贩毒的风险”

  早些年,制假药的通用原则是“安全无效”;近年来,不仅“无效”,甚至“有害”: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

  8月5日,公安部发布消息,31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统一收网行动,缴获各类假冒伪劣药品2.05亿片,涉案价值11.6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900多名,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100多个。

  2.05亿片假药,数字惊人吗?不,不算多。

  近年来,药品制假案件已在全国遍地开花,无论经济发达与否,各大省区市都无一幸免,只要有药品,就有假药,只要有药厂,就有制假。

  不法分子的制假手段也在逐年升级。早些年,制假手法多是换换标签,把低价药换成高价药;或是减少有效成分,添加淀粉等无害成分,以增加药品数量;再或者以次充好,用药效较差的低价成分替换药效较好的高价成分,从中牟利。总体来说,制假的通用原则是“安全无效”,这也是规避严厉处罚的一种手段。

  但近年来,药品制假的性质愈发恶劣。例如,用化工用品或日用化工级别的产品代替药用级别的产品,以此非法牟利,毒胶囊事件就是典型案例。甚至有不法分子收购真药包装材料,利用低档原料药、过期药等自行灌装、勾兑,生产成假药。还有制假者为增强药效,添加国家严令禁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学成分,制假猖獗之风由此可见一斑。

  制假种类也在不断扩大,从处方药到保健药,从口服片剂到注射针剂,从中草药到西药,从国产药到进口药,可谓应有尽有,此类制假不仅“无效”,甚至“有害”,制假后果更为严重,甚至直接危害服用者的生命。

  制假之风屡禁不止,我认为,制假药入罪量刑过轻,违法成本过低纵容了不法分子的侥幸心理,“重典治乱”刻不容缓。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未造成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制售假药违法犯罪分子只能处以3年以下刑期,刑期短且缓刑的几率非常高,所以制假药被称为“有贩毒的利润,没有贩毒的风险”。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