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药合谋”现象严重 医药分业成改革必然

2008-10-08 10:57:05    来源:  作者:

    目前我国的公立医院作为非盈利性机构,其一般补贴方法是:列入国家预算,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给以支持。但现在几乎所有的医疗机构都直接从经营中得到收入。近年来,国内一些大、中型医院从药品采购和销售中获得的利润,一般要占到整个收入的50%-70%。

    一位医生向记者透露:“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吃回扣现象是国家默许的,基于‘以药养医’体制,物价部门在给药品定出厂价时,给了厂商足够的利润空间,几元的成本价能定到几十元的出厂价,厂家的利润可以给医院和医生回扣。而且这样的做法更隐秘,调查起来也较困难。”

    由于医药行业的特殊性——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也导致医生拿回扣的事件容易发生。在诊疗过程中,病人对于医学知识的匮乏使其在治疗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只能听从医生。因此,用什么药、用多少药完全取决于医生的处方,医生有机会选择价格高、回扣多的药品。

    打破“医药合谋”需推进医药分开

    许多专家认为,打破“医药合谋”需推进“医药分开”。国务院研究室的陈文玲认为,实行医药分离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难点。医药分业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选择,实践证明其对发展和提高医疗技术、保证合理用药是行之有效的。尽快实行医药分离,从源头上切断医院、医生与药品经营之间的经济利益联系,保证医生因病施治、对症开药,这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但在实践中,医药分业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没有模式可以复制。尽管美国等极少数国家实行着医药分业,但这些国家在急诊和住院方面也并非完全彻底将医药分开,它们同样遭遇过医疗费用居高不下的难题。在亚洲部分国家,医药一体的体制更是普遍。1999年,韩国实行医药分业,出人意料的是医疗费用非但没有减少,反倒大幅增加,与韩国政府当初的预期大相径庭,后来以失败而告终。日本在这方面的改革也迟迟不敢推进。

    早在2002年,我国就开始了医药分业的尝试。由国家计委等九部委联合下发了一个文件:《关于完善“三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选定了青岛、西宁、柳州三个城市,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卫生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试点的城市,以此来推进医药分业的改革试点。

    但由于涉及我国的医疗服务模式、管理体制、补偿机制等一系列体制机制性问题,试点的效果并不理想。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药事管理研究部主任吴永佩教授认为,国内现在所提的医药分业,仅仅单纯地将医院的门诊药房和医院分开,还缺乏配套的体制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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