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从药房托管走向集中托管

2008-10-08 10:55:28    来源:  作者:

  中新浙江网10月8日电 随着“全额预算、收支两条线、基本用药零差率”的社区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在南京的全面铺开,药房托管在南京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的存在空间正逐步变小。

  “现在的药房托管与以往相比已经有很大的不同。

  因为社区一半以上的用药实行了零差率,这部分药品不再需要进行药房托管。”南京市秦淮区中华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常乐主任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新一轮社区零差率药品的集中采购在9月刚刚完成。

  另一方面,原打算把药房托管推向南京市属9家三级医疗机构的计划也被“药品集中托管”所取代。被认为是“医药分开”启动模式的南京药房托管该走向何方,引起了广泛关注。

  “药房托管”撬动南京医改

  9月底的南京依然闷热,秦淮区中华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常乐主任告诉记者,在这次“三鹿毒奶粉事件”中,社区医疗机构发挥了很大作用,“统计和筛选所在社区的患儿很迅速。”

  目前,南京的社区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和药房托管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而南京的药房托管之所以引起各方高度关注,在于它撬动了南京的医改。

  然而,记者了解到,南京药房托管的产生一开始并没有服务医改的“大志”,由实践催生的药房托管的初衷只是为了解决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不足。

  2003年,南京市栖霞区新建了一个卫生院——尧化医院,医院初期投入并不充足,药剂人员紧缺,医务人员配备也少。于是,尧化医院方面考虑把药房托管出去,由医药公司来代替经营。

  2005年,雨花台区铁心桥卫生院与江苏省医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医药)合作试行药房托管。当时“穷则思变”的铁心桥卫生院开出的条件是,省医药向卫生院缴纳一定的管理费,药房的经营权交给省医药,药房原有职工身份不变,其工资、奖金等待遇均由省医药承担。合作后卫生院的收入“保中有升”,职工工资也水涨船高。与2004年相比,单张处方额由55.14元下降到47.16元,患者因此受益。

  试点药房托管后的医疗机构,医生的回扣少了,医药代表也少了,利润空间直接转移到了医院。这也引来了南京市纪委的兴趣,认为药房托管是个打击医院和医生收受药品销售回扣的好办法。

  南京市卫生局纪委副书记张利民告诉本报记者,两个区的试点实践证明,“药房托管”有效遏制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医疗工作实现了“防腐、增效、惠民”的目标。过去药品购销利益链中的不当得利者失去了利益空间,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缓解了广大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为此,南京市从2006年4月起,分批在全市156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药房托管”。

  根据南京市卫生局2007年的统计数据表明,实施“药房托管”的医疗机构平均单张处方值比上年同期下降12.47%,平均门(急)诊人次药费、平均住院日药费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7.02%、18.93%。

  据了解,南京市药房托管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一家医药公司托管一个医院的药房,然后两家分成。第二种方式被称为组合式,因为南京市有些区县地域比较大,医疗机构小而分散,政府就按地域将医疗机构分片组合,公开招标捆绑托管给一家医药公司。

  从南京市药房托管来看,医药商业企业将销售收入的30%-40%上缴医院。药房被托管的医院不再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改由托管方统一采购。

  药房托管引发争议

  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卫生事业管理培训中心主任黄晓光告诉本报记者,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实施的药房托管初步达到了“防腐、增效、惠民”的目的,但也引发了一些争议,特别在三级医院是否引入药房托管的问题上争议尤为激烈。

  据了解,被南京市卫生局圈定的实行药房托管改革的9家三级医院均是在南京市医疗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的三级医院。这9家三级医院的用药量占据了南京市整个医疗市场的70%左右。

  业内人士认为,相比较一年只有几百万元销售额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三级医院成为医药公司药房托管的焦点,而医药公司为了获得托管权,竞相提高托管费,也可能引发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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