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伪造的基因检测报告,让不符合报销条件的肺癌患者“变成”了合格用药对象,医保基金为此多付了54万。
近期,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2020年期间,阿斯利康负责中山区域的黄某杰及医药销售代表叶某婕、黄某湛,明知患者不符合奥希替尼的医保报销条件,仍通过伪造、篡改手段制作虚假的EGFR T790M突变阳性检测报告。医生依据这份假报告开药,医保系统依据假报告结算,基金损失共计541,913.35元。
三人最终均因诈骗罪获刑。叶某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2万元;黄某杰、黄某湛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1万元。三人还需全额退缴54万余元医保基金。
此前珠海医保局也曝光过类似案件,医药代表邓某伪造报告为患者开具奥希替尼17次,骗保22万余元,同样因诈骗罪被判刑。
医保基金是所有人的看病钱。一份假报告套走的每一分钱,最终都由每一个缴费人分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