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尚存漏洞

2010-06-25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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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以药补医’的体制下,突破低端仿制的恶性循环,几乎是不可能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副局长熊平认为,今后一段时间,药价的暴利还会一直存在。

  监管存空白

  本报记者采访发现,一时热议的“芦笋片”事件,将药价暴利的“监管盲点”展现得淋漓尽致。

  此前有消息称,湖南湘雅医院将出厂价为15.5元的药品“芦笋片”,以213元的价格卖给了患者,利润高达1300%。湖南物价局作出的回应是“无权干涉”,但这一表态使芦笋片生产企业四川川大华西药业与四川省物价局顿时处在风口浪尖。

  很快,各方为此据理力争。湖南物价局的解释称,当初制定该药品价格时,参照了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药公示的218元/盒的价格;四川物价局则反驳说,物价局对药价的监管仅仅限于社保类药品和非处方药品,然而芦笋片属于处方药,价格部门无法干预;川大华西药业副总经理贾颖更是声称,企业并未从虚高药价中牟取暴利,并且由于利润极薄已停止生产芦笋片。

  显然,对虚高药价的监管追问显然已超越了芦笋片本身。此前,即便历经26次药品大降价,但问题依旧没有解决,药价虚高的监管问题反而更为猖狂。

  更何况,对用药环节如何监管,涉及的问题同样十分复杂,而且有关方面目前对药价的监管还停留在药价上,对临床医生和医院的监管更是一片空白。发改委对此不予回复。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医改专家朱恒鹏曾直言:“事实上,现在医院的药品加价率并不是理论上所提的15%,而是普遍高达40%-45%。之前仅一个‘15%’的规定尚且没有监控好,而今《意见稿》又提出对高价和低价药品实行不同的差率控制,这样更难监控。”

  一位长期与发改委价格司打交道的人士讲了这样一个细节,前不久由商务部、卫生部等多个部委共商药品安全的会上,一名参会者当场质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徐景和:“食品安全监管到底谁说了算?究竟能不能管好?管不好应该如何问责?”徐景和一时语塞。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王波曾说过:“如果医药产业不能够良性发展,国家药监局和国家的药品安全永无宁日。”王波认为,只要药品在流通,那么流通领域如何监管就应该提上议事日程,然而迄今为止国家尚未出台这方面的政策。

  “不论卫生体制如何改革,中国的药品不可能没有流通,有流通也就应有监管。”负有药价监管大任的发改委,至今还处于风口浪尖之上,期盼《意见稿》出台的声音至今尚未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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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这库尔勒,巴州五洲男科医院的净石灵胶囊,怎么比药店高了三倍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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