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 积极探索管办分开医药分开

2011-04-03 22:22:09    来源:  作者:

  难点问题先试点后推广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医药卫生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对一些难点问题要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近期要力争在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改革以药补医、规范运行机制和卫生投入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

  解读

  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

  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部分公立医院改制,抓紧制定外资办医准入条件

  《征求意见稿》提出,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增加对卫生的投入

  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要增加对卫生的投入,并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

  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

  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逐步加大政府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补贴政策性亏损等,对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形成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对中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妇幼保健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制定外资办医的准入条件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抓紧制订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包括外资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完善公平公正的行业管理政策。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制定公立医院改制的指导性意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制的试点,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公立医院要逐步改革

  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鼓励共建共享大型医疗设备

  《征求意见稿》提出,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征求意见稿》提出,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广大群众提供低成本服务,维护公益性质。要改革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公立医院要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探索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

  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改革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严格工资总额管理,实行以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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