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价格政策改善将综合考虑各方因素

2010-12-16 16:57:49    来源:  作者:

  基药新一轮调整势在必行

  “基本药物价格应有利于企业保质保量生产和供应,这个价格不仅涉及价格主管部门如何合理制定,也涉及到基本药物实施过程中招标部门如何设定招标价格。作为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的药品,都将执行统一价。”在谈到基本药物的价格管理上,宋大才指出,目前国家正在探索实施基本药物招标只招厂家和服务、不招价格的做法,确保基层医疗机构用得上质量好、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

  而对于基本药物是否要再进行调价的疑问,宋大才透露,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再进行新一轮的调价势在必行,“在具体品种价格上,要根据竞争情况,有升有降,有维持。”

  由于被仿制药面临进一步降价,相关涉及企业曾向《医药经济报》表示,亦有可能将这部分产品的市场重心转向以基本药物格局为主的基层医疗机构市场。但宋大才指出:“单独定价药品要作为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就须放弃单独定价权。”

  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0日下发的《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采购机制》”)的总体思路,将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招标和采购结合,量价挂钩。

  其中,“招标和采购结合,量价挂钩”的做法,实际上是目前国内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只招资格、不招数量”的一大突破,此前曾有上海闵行区以及安徽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模式进行了探索。医药企业对于这一做法具体如何实施表示高度关注。

  另外,根据《采购机制》,基本药物指导价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基本药物成本调查和市场购销价格监测,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定价方式,动态调整基本药物指导价格水平,指导各地合理确定集中采购价格。对独家品种以及经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且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要探索实行国家统一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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