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拟取消原研药单独定价

2013-12-23 16:39:20    来源:  作者:

  发改委拟取消药品单独定价

  所谓药品单独定价就是根据2001年国家计委(发改委的前身)发布的《关于单独定价药品价格制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生产经营列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因其产品有效性和安全性明显优于或治疗周期和治疗费用明显低于其他企业同种药品、且不适宜按《政府定价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一般性比价关系定价的,可以申请单独定价药品。

  继原研药在山东基药市场全面溃败、多地招标质量层级被下调之后,中央层面又传出消息,称发改委计划取消单独定价。

  一位卫计委政策研究专家向大智慧通讯社透露,国家正在推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意在保护优质仿制药,“仿制药与原研药一致性无差别后,则没有充分的依据证明单独定价,所以单独定价资格要取消”。

  单独定价品种,是指部分药企因其产品有效性和安全性明显优于或治疗周期和治疗费用明显低于其他企业同种药品,专利、外资原研等药品一般被纳入单独定价的范畴。在这种政策保护下,这些品种一直有较好的价格维护。

  然而,随着国内仿制药企业的发展,再加上原研药居高不下的价格占据了大量的医保资源,对其的诟病越来越多,原研药的“超国民待遇”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逐步减退。前述专家也表态,“外资药如果不降价,那么在基药市场是不支持的,基药市场最终要保护的是优质仿制药”。

  此前,卫计委副主任孙志刚就在全国招标座谈会上表态,“如果原研药价格降不下来,国家将会将其集中统一,统一由国家进行价格谈判,甚至会统一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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