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卓尼县百康大药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65XR
法定代表人:安治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甘)执法证字第p28030号(卓)市监罚〔2025〕17号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1.罚款:金额5000元;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劣药1瓶;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处罚日期:2025年12月02日
违法事实: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机关:卓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卓尼县百康大药房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3022MAC24E65XR
企业名称:卓尼县百康大药房
注册号:623022600067853
法定代表人:安治林
类型:个体工商户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02日
登记机关:甘南州卓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甘肃省甘南州卓尼县柳林镇盘旋街昱祥家园2号楼104室
行政处罚决定书
(甘)执法证字第p28030号(卓)市监罚〔2025〕17号
当事人:卓尼县百康大药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62**********65XR
住所(住址):甘肃省甘南州卓尼县柳林镇盘旋街昱祥家园2号楼104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安治林
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6230************00
执法人员:赵志恒
执法证号:28140330065
执法人员:俞广民
执法证号:28140330040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2025年9月26日,县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法规股转来的案源(2025-19),案源内容: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卓尼县百康大药房时发现该药房进门左手边近效期专柜第一层第三格货架上摆放的药品利福平胶囊1瓶已超过有效期。
经核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建议立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