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昭仁街道南关村卫生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610428004633
法定代表人:高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市监处罚〔2025〕31号
处罚种类: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1、罚款2000元;2、责令改正;
处罚日期:2025年10月29日
违法事实:使用超出有效期药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机关:长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昭仁街道南关村卫生室的注册信息如下:
省份:陕西省
审批机关:长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登记号:610428004633
地址:昭仁街道南关村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 全科医疗科******
级别:未定级
法定代表人:高博
主要负责人:高博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0/12/23 -至- 2025/12/22
长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市监处罚〔2025〕31号
当事人:昭仁街道南关村卫生室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610428004633
住所(住址):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昭仁街道南关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高博
身份证件号码:**************1315
经我局执法人员核查,昭仁街道南关村卫生室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情况属实。
经查,经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和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涉嫌使用超出有效期药品行为属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证明证明现场发现超出有效期药品。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证明当事人具有承担民事行为能力。
3.询问调查笔录,证明证明当事人使用超出有效期药品。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证明证明当事人具有药品使用合法许可资格。
5.集体讨论,证明建议从轻处罚原因


